为让消费者获得更多青海省市场销售的节能灯信息,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节能灯,青海省消协对西宁市各五金商场及家具灯具建材市场销售的节能灯开展了比较试验。青海省消协11日公布了检验结果,结果显示,近7成节能灯不合格。
近年来,节能减排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节能、环保越来越成为广大消费者所认可的消费理念,因此节能灯的使用率逐步提高。但由于节能灯种类繁多、工艺较简单、市场需求量大,导致市场上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有些节能灯在使用过程中时常出现产品寿命短、光衰快等质量问题,出现了“节能灯”不节能、不环保的现象。
2016年12月份,青海省消协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西宁市各五金土产店、北山家具灯具市场及小商品市场节能灯开展了比较试验,样品涉及“佛山”、“三雄极光”、“亚明”、“美的”等27家企业生产的50种规格型号的产品,并依据GB/T17263-201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性能要求》和GB/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标准,委托青海省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节能灯的标志、灯的外形尺寸、常温启动时间、低温启动时间、上升时间、灯功率、功率因数、光效、光通量、电源电流谐波含量、机械强度共11项内容,进行了检测。
“比较试验结果显示,50种型号样品中有17种型号样品的全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抽样合格率34%;有33种型号样品性能指标方面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抽样不合格率66%(结果只对产品的样本负责)。”青海省消协工作人员介绍,从整体情况看,产品安全指标中,功效因数、电谐波含量、机械强度等指标的合格率较高。但灯功率、光效、光通量等能效及性能指标的合格率较低。
青海省消协工作人员表示,通过此次比较试验,可以看出,虽然节能灯具有高效、节能、耐用等优点,但目前西宁市场销售的节能灯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即使是符合国家安全性能的产品,其技术性能也存在明显差别,产品质量不能令人满意。并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应仔细查看产品的安全认证标志(CQC)和“CQCES节能”和“节”节能认证标志,仔细阅读包装标识及产品说明书以及选择合适的产品型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