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消费者获得更多我省市场销售的节能灯客观真实的信息,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节能灯,更好地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2016年12月,省消费者协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西宁市各五金商场及家具灯具建材市场销售的节能灯开展比较试验,质量不容乐观。
本次比较试验样品由省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和检验所工作人员共同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从西宁市各五金土产店、西宁市北山家具灯具市场及小商品批发市场按市场零售价购购得,样品涉及“佛山”、“三雄极光”、“亚明”等27家生产企业生产的50种规格型号的节能灯产品,价格为5元至25元不等,测试内容有产品标志、灯的外形尺寸、常温启动时间、低温启动时间等11项内容。检测结果显示,西宁市节能灯质量不容乐观,50种型号样品中只有17种型号样品全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抽样合格率34%;33种型号样品性能指标方面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抽样不合格率66%。主要存在虚标灯功率、节能不达标、节能灯“节电不节钱”等问题。试验结果表明,虽然节能灯具有高效、节能、耐用等优点,但目前西宁市场销售的节能灯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即使是符合国家安全性能的产品,其技术性能也存在明显差别,产品质量不能令人满意。
省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节能灯时,为免受损失和伤害,应选择有(CQC)权威认证标记的产品,尽量选购品牌之间通用性较强的节能灯,尽量到大型超市、五交化商店及知名品牌代理商处选择购买节能灯,同时,产品选择合适的产品型号。在照明效果相同的情况下,节能灯的功率为白炽灯的1/6,如果想获得与60W白炽灯相同的照明效果,选择10W左右的节能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