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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老房子的“节能新衣”怎么穿?

   2017-05-03 中国节能网620
核心提示: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据悉,自2017年至2020年,济南将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既有居住建筑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据悉,自2017年至2020年,济南将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到2020年年底,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000万平方米。按照一套房子的面积约为100平方米来算,今后4年,济南将有约20万套老房子将迎来节能改造。

简单来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就是为老房子穿上一身“节能新衣”,让这些老房子更加“冬暖夏凉”。这项改造,也是不少住户们长久以来的期盼。此次,济南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划出了重点:重点对全市范围内2007年10月1日前建成,实施集中供热(区域供热)且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进行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外墙和屋面)。经抗震、结构和防火安全评估,对不能保证继续安全使用20年以上的居住建筑,不宜开展建筑节能改造;属拆迁范围内的居住建筑不得列为改造对象。

在济南,都有哪些老房子需要进行节能改造?接下来,济南将对此开展摸底调查,各县区(含高新区)将对本辖区既有居住建筑的建成年代、使用年限、结构形式、供热状况及居民改造意愿等基本信息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建立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信息数据库,为制定节能改造计划、确定节能改造项目提供依据。

老房子的“节能新衣”怎么穿?住户需要为此掏钱吗?这些都是住户们关心的焦点问题。而伴随着上述实施意见的出炉,这些问题也都有了答案。 按照上述实施意见,济南将重点对既有居住建筑的围护结构(外墙和屋面)进行节能改造,按“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改造资金由市财政、县区财政和供热企业三方共同承担。围护结构(外墙和屋面)节能改造资金按每平方米90元补贴,市财政、县区财政和供热企业各承担三分之一。个别区域供热企业改造资金确有困难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改造,由所在县区统筹协调解决。门窗由住户自行投资改造。市、县区财政补贴资金及供热企业承担的改造资金,由县区城乡建设部门统筹监管,并按改造实施进度支付到项目,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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