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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火电排放标准执行 火电脱硝待爆发

   2014-08-26 前瞻网1630
核心提示: 根据2011年发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现有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开始执行污染物新排放限值。新标准的实施,对于排污企业来说是一种考验,但是对于环保治理企业则蕴藏着巨大的商机。
根据2011年发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现有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开始执行污染物新排放限值。新标准的实施,对于排污企业来说是一种考验,但是对于环保治理企业则蕴藏着巨大的商机。

按照2011年7月9日环保部下发的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火电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100毫克/立方米,一部分机组控制在200毫克/立方米;2014年7月1日起,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氮氧化物执行新的排放标准,这意味着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需要全部加装脱硝设施。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大气污染治理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08-2013年,我国投运的火电厂烟气脱硝机组容量快速增长,从2008年的1962万千瓦增长到2013年的43000万千瓦,年复合增长率高达85.42%。

图表1:2008-2013年我国投运的火电厂烟气脱硝机组容量(单位:万千瓦)

据中电联数据统计,2013年我国完成脱硝改造的火电机组近2亿千瓦,全国脱硝机组投运容量接近4.3亿千瓦。按照2013年底全国火电装机容量为8.62亿千瓦计算,我国现有火电机组完成脱硝改造的装机容量约为50%。根据“十二五”规划提出的脱硝装机占比100%的目标,这意味着今明两年国内火电脱硝改造市场空间仍然巨大。环保部曾经测算,到2015年,需要进行去除氮氧化物改造的现有机组和新增机组容量约为8.17亿千瓦,估计需投资1950亿元,年运行费用约612亿元。未来两年脱硝市场年均投资将达千亿。

为了保证脱硝市场的顺利发展,脱硝电费补贴兑现将成为关键。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脱硝电价政策,脱硝电费先由电网企业垫付。如2013年1月1日至9月25日,陕西燃煤机组脱硝改造完成594万千瓦,省内脱硝上网电量137.55亿千瓦时,脱硝电费共计1.1亿元,陕西省电力公司因无资金来源,此部分脱硝电费暂行挂账,未予支付。类似脱硝电费不能及时兑现的例子还有很多。

火电脱硝市场同样会带动脱硝催化剂的增长,目前,我国脱硝催化剂产能约为20万立方米,而目前我国火电脱硝机组容量4.3亿千瓦,假设以一台660MW的脱硝机组,脱硝效率70%的情况下,催化剂年均消耗量409m3,年均每MW消耗量0.62m3进行计算得出,在目前我国火电脱硝机组容量4.3亿千瓦的情况下,我国年均需要的催化剂为26.66万立方米,我国目前的产能尚不能满足市场所需。未来,脱硝催化剂也将伴随着脱硝市场的爆发迎来新一波的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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