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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建筑须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

   2017-06-13 中国节能网1230
核心提示:记者昨日江西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出台《江西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将以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为主题,持续推进

记者昨日江西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出台《江西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将以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为主题,持续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

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我省城乡建设模式转变和建筑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据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二五”期间,江西省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100%,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98.5%。

“十三五”期间,我省要求,新建建筑要100%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逐步提升能效水平。全省城镇既有居住建筑中,节能建筑所占比例超过60%。鼓励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动农村节能示范住宅建设。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继续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提高绿色建筑比例,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将达到50%,所有新建城区均按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施工、运行。”该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鼓励南昌、新余等条件成熟地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他城市不断扩大绿色建筑标准的强制执行范围;积极出台支持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包括推进财政激励、容积率奖励等多种措施;鼓励先进地区结合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建设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推动绿色建筑从单体向区域化拓展;地方标志性建筑应当采用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南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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