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环保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非电行业氮氧化物深度减排的通知》,明确将在非电行业实现达标排放基础上,大力推进焦化、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氮氧化物深度减排。
为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削减,江苏持续推进电力行业超低排放,今年年底前,全省大型燃煤机组将实现超低排放“全覆盖”。目前,江苏省焦化、钢铁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比重较大,据统计,江苏省焦化、钢铁行业全年废气和烟(粉)尘排放量居工业源各行业之首,氮氧化物排放量居第二。为促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加大焦化、钢铁等行业污染治理,突出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将成为“十三五”我省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
2018年12月31日前,全省焦化行业要在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排放达到特别限值要求的基础上,实现焦炉烟囱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即150毫克/立方米。
2019年6月1日前,对照《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全省水泥行业实现水泥窑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0毫克/立方米。
2020年6月1日前,对照《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全省钢铁行业、平板玻璃行业实现烧结机及球团焙烧设备、玻璃熔窑的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0毫克/立方米、350毫克/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