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力度开始越来越大。记者从环保部14日召开的有关近期环保执法情况的通气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国实施“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数量达17169件,约是去年同期6582件的2.6倍。
史上最严“环保法”发威
“从目前的情况看,实施四个配套办法案件数量每年都以翻番的节奏增加,说明大家正学会使用新‘环保法’来管理违法行为。”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告诉记者。
“如果史上最严‘环保法’规定的几样武器都没有使用过,又怎么算是‘环保法’落地?”田为勇称,过去,环保执法只有罚款一种手段,现在,四个配套办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多强制的权力。
“环保法”实施年活动已连续开展进入第三年。按照环保部的要求,自2015年至2017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所有地级市,和所有县(区)将依次必须全面推行实施“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
据介绍,执行四个配套办法的案件数量将成为环保部考核各地落实“环保法”情况的一个重要指标。而根据这一指标,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区域内,京津冀成为四个配套办法使用情况最差区域:地级城市平均案件数仅37件,低于51件的全国平均水平。
来自环保部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已有1727个县(区)有使用配套办法的案件,占全国总县(区)的62%。而今年的目标是除环境质量已达标的县(区)外,所有县(区)都要全面推行配套办法。据此,在今年下半年,全国还将有780个县(区)需要完成使用配套办法的任务。
督查风暴“五步法”见效
在“环保法”紧锣密鼓落实的同时,督查风暴也在遵循新环保部长的“五步法”而有序推进。
所谓的“五步法”,即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的一套“组合拳”。
环保部长李干杰上任后的第一项公开活动,即接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的第四批培训人员。会上,李干杰提出“五步法”督查的新管理思路。具体而言,第一步:督查,即督查人员到现场发现问题。第二步:交办,涉及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问题,由环保部将给当地政府发文件正式交办,即“记上了账、挂上了单”。第三步:巡查,环保部各司局派人巡查各地政府“挂的单”是否完成,进度如何?第四步:约谈,若巡查中发现治理进度缓慢、整改不力,环保部将约谈地方政府有关领导。约谈后,环保部还将再派人“回头看”。第五步:专项督察,对于仍然“无动于衷”的地方,还将启动“机动式”“点穴式”的中央专项督察,追责到人,以保证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在为期一年的强化督查开展的前3个月中,第一步的督查中共检查有32004家企业(单位),发现20482家企业存在问题。在第二步的“交办”环节,目前,环保部根据前4轮的督查情况,已下发六期督办通知,要求督办4877个环境问题。其中,“散乱污”企业问题2102个,涉气突出环境问题2775个。在第三步的“巡查”中,环保部每月派出巡查组,目前已完成4轮巡查,并于7月14日正式启动了第5轮巡查。巡查对前4期督办的2178个问题中的1487个进行了“销号”,即目前已有62.8%的督办问题在巡查中已被“销号”。
从严整治“散乱污”企业
记者从环保部获悉,“散乱污”问题成为前3个月强化督查中的最突出问题。田为勇指出,按照强化督查的方案,前3个月的重点放在了“散乱污”企业上。接下来,到今年9月底,不能进行升级改造的“散乱污”企业将一律取缔关闭。而到了冬季,若再发现此类问题,不仅将严肃处理企业,也将追责当地政府。
田为勇介绍说,环保部执行非常严格的销账制度,以“散乱污”企业整治为例,对要关停的企业必须实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
“散乱污”企业整治是强化督查的重点内容之一。田为勇透露,今年3月底,京津冀“2+26”城市上报的“散乱污”企业数量为5.6万家。随着督查深入,不断有新的“散乱污”企业被发现。截至6月底,这一数字增长至17.6万家。
他说,按照安排,今年9月底前,这些企业中不能进行升级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的,应该取缔关闭。
对于强化督查会不会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提问,田为勇回应说,强化督查中,查的都是违法企业。没有环保手续、没有污染治理设施、没有达标可能的“三无”企业是打击的重点,督查是严格按照法律来办的,这种“三无”企业在哪里都不应该存在。问题企业中,“散乱污”企业占比高,还有一些企业根本没有任何治理设施或设施不正常运行,企业违法排污获利,但影响的是公共环境和公众健康,应该坚决抵制。同时,监测显示,在这次强化督查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大型企业、守法企业基本没有受到影响。
他表示,强化督查开展3个月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执法力度空前加大,企业守法逐步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