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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经验: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治理农村污水

   2014-08-26 中国环境报3220
核心提示: 作为住建部小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的试点,江苏省常熟市自2008年至今,在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和投融资上取得良好效果。
作为住建部小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的试点,江苏省常熟市自2008年至今,在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和投融资上取得良好效果。

目前常熟市城镇拥有污水处理厂11座,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53座,形成30万吨/天的处理规模。农村地区拥有500个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设施,处理能力达到7500吨/天,分散处理率达40%以上。主管网1公里范围内的污水全部纳入集中处理,1公里范围外选用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陆继军日前在2014(第四届)中国农村和小城镇水环境治理论坛上介绍说,常熟市近年来实行城乡一体化和“四个统一”,即对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打破乡镇行政区划的概念,使没有污水处理厂的乡镇可以利用其他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污水处理。同时,常熟市对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

据了解,2008年至今,常熟市投资30亿元,由市住建局牵头,统一建设城乡污水处理工程。住建局作为主管单位在全市统一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投资的30亿元资金除通过融资之外,还来源于常熟市在供水环节征收0.3元/吨的污水处理费,此项资金每年约有两亿元,并由财政统一安排。

同时,住建部门作为全市污水处理运行的主管部门,负责污水处理行业的运营监管。市环保部门依法进行监督。其他部门和乡镇协调配合。

陆继军介绍说,在建设运营方面,常熟市组建国有独资企业——江南水务公司。它既是建设主体,又是融资主体和运营主体,负责对全市污水集中处理。

据了解,对分散式污水处理,常熟市按照委托运营的方式,委托中科院生态研究中心和水处理专业企业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同时,常熟市住建局和中科院还合作开发了分散式水处理的远程监控平台。可以远程监控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和环保程度,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率达90%以上。而运营资金由乡镇政府承担20%,市财政承担80%。

此外,陆继军表示,由于污水处理设施分散,污水设备管控难,运行成本高。“分散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成本经核算大概是2.6元/吨,其中人工费为1.5元/吨。因此,常熟市下一步农村污水处理的工作重点是提升设备可靠性,并在运行中应用人工干预等工艺降低人工费,着力降低治污设备的吨水运行成本。”

今后常熟市将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的技术模式,出台全市统一的技术参数、运行参数和技术标准,便于规范全市的设备采购行为,从而保证新增设备运行质量和效率。

“常熟市还将提高农村污水处理率,推动农村污水治理的体制机制构建和行业管理标准制定,逐步完善对运行单位的选择确定、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办法。”陆继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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