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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现货,不市场?电力交易的争议与挑战

   2017-09-22 |930
核心提示:2015年“新一轮”电改配套文件《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曾提出,建立有效竞争的现货交易机制。及至当前,“无现货、不市场”的观点成为主流,电力现货市场风生水起。不过,有关现货市场迫切性,以及现货市场是否等同于电力市场的争议仍然存在。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八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在2018年底前启动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
 
2015年“新一轮”电改配套文件《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曾提出,建立有效竞争的现货交易机制。及至当前,“无现货、不市场”的观点成为主流,电力现货市场风生水起。不过,有关现货市场迫切性,以及现货市场是否等同于电力市场的争议仍然存在。
 
电力交易迎来现货时代?
 
此前,电力行业已着手交易平台建设。8月15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跨区域省间富裕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试点规则(试行)》的公告。同日,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也印发了一份“加急”文件——《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工作方案》,称将有序、稳妥推进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建设。
 
根据2015年的《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不同电力市场模式下,均应在保证安全、高效、环保的基础上,按成本最小原则建立现货交易机制,发现价格,引导用户合理用电,促进发电机组最大限度提供调节能力。
 
在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司长梁昌新看来,电力市场建设是电力市场化改革核心内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是电力市场建设重要内容,建立电力现货市场意义重大,有利于通过市场机制发现电力价格,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在他看来,当前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具备良好条件。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认为,目前国家已经发布了《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并开展了相关交易,这类交易相当于“期货交易”。“但是如果没有现货,电力交易市场是不完整的。”中国国际交流中心研究员景春梅则认为,现货交易发现价格,中长期套期保值,这样电力市场交易才能成为一个体系。
 
香港杉杉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华南区总经理李珠克认为,电力现货交易可以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不过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可再生能源发电最低发电保障小时数需要得到保障,其市场化电量部分由于发电边际成本低,可以以远低于火电的价格参与交易,确实比在现货交易中具有优势。”
 
现货市场:争议由来已久
 
众所周知,电力资源目前是一种无法储藏的商品,不可能有一般商品或者资产的库存手段。严格地说,这样的商品目前是没有现货市场可言的。
 
为什么“没有现货市场”可言的电力交易,要放到现货商品交易平台进行探索交易?根据发改委、能源局的文件,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电力中长期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亟待加快探索建立电力现货交易机制,改变计划调度方式,发现电力商品价格,形成市场化的电力电量平衡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
 
而“无现货,不市场”,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抓手。现货市场建设经验更丰富,实践更成熟,能有效减少行政干预,真正通过市场的信号进行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不过,也有学者对“无现货,不市场”提出了质疑。
 
华南理工大学教授陈皓勇撰文指出,当前电力市场建设的主要矛盾并非现货交易的缺失,而是尚未建立起能持续稳定运转的中长期集中竞价和价格形成机制,相应的监管机制也非常不完善。他表示,电力市场这种以实物交割为主要目的的市场是不可能没有现货的,关键是“现货”如何定义的问题。
 
陈皓勇认为,电力市场中的商品是以看不见摸不着的能量形态存在的,是世界上最特殊的一种商品。电能商品的流通并非电荷的转移,而是电磁波的传播,在时间和空间上均有连续性;各发电厂生产的电能一旦上网,在物理上就同质化了,无法再区分开来。因此,电能商品几乎是可以任意定义的,而电力市场本质是一个财务如何结算的问题。
 
陈皓勇还表示,电力市场改革虽然技术因素复杂,但本质属于生产关系的变革,同时伴随利益格局的巨大调整,属于电力行业的“社会变革”,是一项高度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电力市场建设的主要矛盾并非现货交易的缺失,而是尚未建立起能持续稳定运转的中长期集中竞价和价格形成机制,相应的监管机制也非常不完善。
 
现货交易面临诸多挑战
 
业内的共识是,电力现货交易市场并非易事。专家表示,通过电力现货交易市场去发现电力的价格,这是一个系统的电力改革工程,国外通常需要十年左右的时间,目前中国即将开展的试点挑战不小。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巡视员郭伟公开表示:“电力现货市场是个新生事物,电力现货市场在技术、体制机制、建设方面也面临着挑战。比如日前市场和日内市场的相关制度的设计,现货与调度的关系等问题都非常具有挑战性,需要我们结合中国的现实情况加以解决。”
 
为此,《通知》要求,试点方案应充分考虑相关配套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与现货交易机制配套的电力中长期交易机制、输配电价机制、优先发电和购电制度落实机制、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机制、发电企业市场力防范机制、财务信用风险规避机制及市场应急预案等。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咨询中心主任曾鸣近日分析称,建立电力现货市场,主要意义之一在于解决困扰多年的清洁能源如何进入市场,以及弃风、弃光的问题。曾鸣表示,面临的挑战之一是市场机制的建立,以减少行政干预,真正通过市场的信号来引导供需行为。“从中国国情看,行政干预比较突出,所以现货市场要克服这一问题。”
 
林伯强分析,现货交易还有一个更大的挑战,那就是现货交易“发现电力价格”的目标,与目前地方政府主导的电改“期待通过交易降低电价”的目标之间的冲突。地方政府可能更倾向从地方自身利益、本地供需情况来考虑电改,希望把较低的电价转移到当地实体经济当中去,这与电力改革要打破省间壁垒的初衷可能背道而驰。
 
景春梅则认为,这是现货交易市场顶层设计下一步必须要考虑的重大议题。目前是以省内交易为主,未来肯定要拓展到区域交易和全国交易,在全国范围内去发现价格。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主导的电力交易问题可能会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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