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新消息,近5年来,该省累计新增节能建筑面积近2.5亿平方米,节能建筑面积已占当地城镇民用建筑总面积的40%左右。
从2012年起,湖北省在武汉城市圈区域开展低能耗居住建筑试点,新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由节能50%逐步提升至65%;2015年,这一标准在该省县以上城区全面推行。5年来,全省16个市州共新建“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绿色建筑293座,总建筑面积2123万平方米,其中取得绿色星级标识的有170座,居全国第7位;全省累计增加节能建筑面积2.47亿平方米,建筑节能领域共形成每年节约365.6万吨标准煤的持续节能能力,折算成发电量相当于121.9亿千瓦时,可供武汉市在夏季用电高峰时使用2个月。
政府引导和政策激励是推进建筑节能的关键。近年来,湖北相继颁布了《湖北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出台了《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为了将建筑节能工作落在实处,该省住建厅每年都要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并对全省各市州进行严格的目标考核,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好的30个市县给予奖励,而各级住建部门也对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的建设单位给予相应的奖励,这样极大地调动了全省各地建设节能建筑的积极性。
节能建筑需要绿色建材作支撑。“十二五”期间,湖北省新型墙材企业数量达到946家,年产量280.35亿块标砖,新型墙材产量占全部墙体材料总产量的86.4%,城镇建筑新型墙材应用率提高到94%。在此期间,该省县以上城区全面“禁实”,关停黏土砖生产企业592家,淘汰黏土砖产能73亿块,111个乡镇通过了“禁实”验收。
绿色节能建材的涌现也推动了当地房屋建造方式的变革,装配式建筑正成为传统建筑大省新的增长点。据介绍,“一主(武汉)两副(宜昌、襄阳)”和荆门已被湖北省确立为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地区,孝感、黄冈、仙桃等地也不甘落后兴建了建筑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基地。按照规划,到今年底,武汉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将不低于10%;2018年至2020年则将逐年递增10%,即2020年要达到40%。而襄阳、宜昌和荆门在2020年要达到2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恩施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要达到15%以上。到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湖北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十三五”期间,该省将通过政策激励与市场推动相结合、标准强制与政策引导相结合、过程监管与目标考核相结合,推动建筑节能更上一层楼,全省新增节能建筑2.2亿平方米、绿色建筑6000万平方米,全省新增建筑节能能力367.5万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