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省清洁供暖工作,近日,省发改委出台我省清洁能源供暖价格政策。按照该政策,供暖期居民采暖用电谷段时间延长2小时,即谷段为20时至次日8时,峰段为8时至20时。供暖期居民采暖用电价格执行阶梯电价一档标准。
政策明确了清洁供暖设施用电支持政策。供暖终端换热站、电锅炉、国家鼓励的热泵技术供暖等居民清洁供暖设施用电,执行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清洁供暖企业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用电,免收高可靠供电费。支持民生采暖型燃煤背压机组供暖,对非供暖期固定成本给予适当补偿,具体政策另行下达。
鼓励清洁供暖用电电量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在缓解弃风弃光扩大用电的同时,降低电采暖用电成本。政策提出,风电、光伏发电富集地区,在按有关规定完成保障性收购的前提下,鼓励电蓄热、储能用户和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建立长期稳定且价格较低的供用电关系。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采暖用电,峰段、平段执行相应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谷段输配电价按平段输配电价的50%执行。另外,探索市场化竞价采购机制。支持采暖用电市场化交易,将电供暖电量(含跨省跨区)统一打包,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由电网企业或独立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向电力企业直接招标低谷时段电量,采购市场最低价电量,予以优先购电保障。跨省跨区输入的长协电量要安排一定比例清洁供暖电量。
政策同时明确了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的价格政策。按照规定,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销售价格,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同时,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农村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价格执行阶梯气价一档标准,对城镇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可单独制定阶梯价格政策。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总体思路,我省将切实加强输配价格监管,加强成本监审,从严核定配气价格及转供代输费标准,减轻居民采暖用气负担。我省还将建立并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鼓励供热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直接签订购销合同,通过交易平台确定或协商确定购气价格,利用市场价格优化资源配置,化解供需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