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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开启绿色发展之路

   2017-11-01 内蒙古日报610
核心提示: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运行的血液,同时也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领域。随着近年来我国对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和环境保护的日益加强,特别是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运行的血液,同时也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领域。随着近年来我国对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和环境保护的日益加强,特别是雾霾等环保问题的不断来袭,清洁能源的推广应用已成必然趋势。内蒙古作为我国的能源基地,紧临华北、东北和西北三大电网,与能源消费中心京津唐及东北、华东、华中地区相近,输电、输气距离在经济半径内。这为我区加快发展风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随着清洁能源技术进步和产业化步伐的加快,我区的可再生清洁能源已具备规模化开发应用的产业基础,展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但也面临着一系列体制机制方面的明显制约,主要表现在:一是以传统能源为主的电力系统尚不能完全满足风电、光伏发电等波动性可再生能源的并网运行要求。二是可再生能源与其它电源协调发展的技术管理体系尚未建立,可再生能源发电大规模并网仍存在技术障碍,清洁能源电力的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难以有效落实,弃水、弃风、弃光现象严重。三是目前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的发电成本相对于传统化石能源仍偏高,补贴资金压力较大。

今后要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基地为目标,通过不断完善清洁能源扶持政策,创新清洁能源发展方式和优化发展布局,加快促进清洁能源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进一步扩大清洁能源应用规模,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一是加强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利用。深入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大力推进光伏治沙、沉陷区光伏治理行动,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供暖、风电制氢等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鼓励和支持利用固定建筑物房顶、墙面及附属场所、蔬菜大棚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的发展格局。积极落实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机制,引导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交易工作,扩大参与直接交易和多边交易的市场规模。

二是加快新能源外送基地建设。优化配电网、汇集站规划和建设,加强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汇集能力和效率。依托锡盟-山东、锡盟-江苏、上海庙-山东、蒙西-天津南、扎鲁特-山东青州等电力外送通道,积极推动赤峰、蒙西地区清洁能源外送基地建设。

三是着力降低清洁能源发电成本。推动新能源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促进技术进步,提高设备效率、性能与可靠性。建设新能源综合技术研发平台,建立先进技术公共研发实验室,推动全产业链的原材料、产品制备技术、生产工艺及生产装备国产化水平提升,加快掌握关键技术的研发和设备制造能力。充分发挥企业的研发创新主体作用,加大资金投入,推动产业技术升级,加快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发电成本的快速下降。

(曹永萍作者系内蒙古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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