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下午3时,陕西省环保厅新闻办公室举办发布会,邀请陕西省环保厅副厅长郝彦伟,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主任姚晓军,介绍《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环保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主持。
陕西省环保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环保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在《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和9个专项行动方案的基础上,省政府近期专门印发了《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今天的发布会,将向大家介绍《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参加今天发布会的领导有: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副厅长郝彦伟先生,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主任姚晓军先生。
下面,首先请姚晓军主任介绍《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有关情况。
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主任姚晓军: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发布《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一、出台背景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关系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群众健康福祉。自国务院“大气十条”2013年实施以来,包括我省在内的全国各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北方地区冬春季改善不明显。为此,今年8月,环保部等国家十部委联合京津冀及周边六省市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从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对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个城市全面开展攻坚行动,提出了11方面32项重点工作任务和9项保障措施,确保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为了确保攻坚行动方案的落实,环保部联合六省市制定出台了“强化督查、巡查、专项督察、量化问责、信息公开和宣传”等六个配套方案,对攻坚行动作出系统部署,打出一套“组合拳”,推进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9月28日,省委原书记娄勤俭在西安市西郊热电厂现场调研铁腕治霾工作进展情况,并主持召开座谈会,要求刚性治标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系统治本谋划好今后三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0月10日,省政府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胡和平省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对打赢秋冬季和今冬明春铁腕治霾攻坚战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部分省份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座谈会、省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秋冬季和今冬明春采暖季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在《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和9个专项行动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攻坚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含四部分内容,分别是攻坚目标、攻坚任务、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为攻坚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以颗粒物整治为重点,把压煤减排、提标改造、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把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作为重要突破口,集中抓好重点区域(以西安为代表的关中城市群,兼顾陕北、陕南地区)、重点领域(散煤、“散乱污”企业)、重点时段(采暖期)、重点行业(火电、供热、建材、煤化工、石化、炼焦、有色、钢铁、陶瓷、平板玻璃等)和重点工作(削减燃煤、系统控车、全面抑尘)等方面大气综合治理,全面完成国家大气环境质量考核约束性指标,即到2017年底,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达到80微克/立方米。2017年11月1日-2018年3月31日,各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大幅下降,优良天数明显增加,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
第二部分为攻坚任务。坚持刚性治标,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环保执法,通过燃煤、扬尘、尾气等污染源治理和“散乱污”企业整治,强力推进铁腕治霾、协同治霾,努力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坚持系统治本,按照减少排放、减少燃烧、减少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思路,有针对性地做好大气污染治理,合力推进科学治霾、常态治霾、全民治霾,打好雾霾治理攻坚战。攻坚任务共包含7大项33条,第一大项是“回头看”,其余六项是两散(散煤、散乱污)、尘、车、源、燃。
1、开展铁腕治霾“1+9”行动方案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任务共1条。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等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全面检查“1+9”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对进展缓慢的专项任务,牵头单位要制定细化补充方案,确保任务按时间节点和治理标准推进。
2、以煤炭削减为重点,切实强化燃煤管控措施,任务共8条。一是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关中各市政府负责,实行错峰生产、限产、停产等措施,确保全面完成煤炭总量削减任务。二是省环保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11月15日前,基本拆除(完成95%以上拆除任务)陕南、陕北地区城市建成区和关中地区燃煤锅炉(其中西安、咸阳、渭南市城市建成区拆除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拆除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三是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加快推进天然气和电能替代、地热能和余热供暖等清洁能源利用进度;推进集中供热站等燃煤设施煤改气、超低排放改造,大幅提升冬季清洁能源供暖占比。四是各市政府负责,11月15日前,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五是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11月15日前,实现全省10万千瓦以下机组全部达标排放,不达标机组全部停产。六是省质监局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对全省煤炭生产、经销企业和燃煤集中供热站及单机30万千瓦以下火电燃煤机组(含自备电厂机组)等用煤大户煤质实行全覆盖检查,对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及建材、煤化工、石化、炼焦、有色、钢铁、陶瓷、平板玻璃等用煤单位煤质实行重点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倒逼全省煤炭生产、经销企业和用煤大户煤质达标。七是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严控劣质煤和散煤销售。八是省农业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开展农业生产设施燃煤替代。清理农业大棚、畜禽舍等燃煤设施,用清洁能源替代燃煤。
3、以“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为重点,切实强化治散管控,任务共1条。省工信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11月15日前,关中各市完成摸底核实“散乱污”企业总数量30%左右的清理取缔任务。
4、以道路和工地监管为重点,切实强化扬尘管控,任务共5条。一是省住建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严格执行“禁土令”。采暖季期间,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咸阳市、渭南市城市建成区及关中其他城市中心城区,除地铁(含轻轨)项目、市政抢修和抢险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严禁以各种借口将“禁土令”降低标准、减少时限、缩小范围。二是各市政府负责,严格渣土运输车辆管理。通过联合设卡检查、机动巡查等方式,严查冒顶装载、带泥上路、沿路遗撒、乱倾乱倒等行为。三是省住建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强化建设工地扬尘管理。各类工地要严格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或视频监控并联网。建立“过程管理+扬尘排放质量管理+红黄绿牌结果管理”联动管理制度,黄牌限期整改验收时限不超过10个自然日,如逾期未整改到位自动降为红牌;被列为红牌管理的工地,立即进行停工整改,直至整改达标。四是省住建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加强道路扬尘治理。科学制定冬季道路清扫作业方案,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工作模式,不断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五是省环保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强化工业堆场扬尘治理。对存在问题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堆放场,一律停产整改。
5、以高排放车监管为重点,切实强化尾气治理,任务共9条。一是省公安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严查货车超标排放行为。各市要在省、市际和进入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设置卡口,开展货车超标排放综合执法检查。二是省公安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建立高污染车辆禁行制度。制定高污染车辆禁行相关措施,建立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车辆禁止进入关中各市主城区制度。三是省公安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提升低速汽车及载货柴油车管控水平。原则上禁止低速汽车及载货柴油车进入主城区。四是省工信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加快推动关中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电动化替代工作、城市物流车和渣土车电动化或天然气替代工作。五是省商务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严厉查处成品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全省国Ⅴ汽、柴油全覆盖。六是省环保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加快建设遥感监测设施。2018年10月底前,形成机动车遥感监测能力。七是省住建厅、省交通厅联合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强化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各市要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区域,禁止使用不符合第三阶段排放要求的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工程机械。八是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分别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加快淘汰老旧车。加快推进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下柴油车等老旧车、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淘汰更新工作。九是省商务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强化销售源头管理。定期排查在售柴油车和交易二手车尾气排放情况,严控不达标及伪装造假车辆进入我省销售市场。
6、以排污总量削减为重点,切实强化治源管控,任务共5条。一是省环保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推动烟气排放自动监控全覆盖。电力、煤化工、石化、焦化、水泥、钢铁、玻璃、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及其他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和燃煤锅炉,要全部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二是省环保厅负责,加快排污许可证核发。2017年底前,完成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三是省环保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推进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企业实施即超即罚,停产整治;对未能完成整改的,采暖季期间涉气生产线一律停产整改并派驻监督员驻厂监管。四是省环保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全面排查无组织排放情况。对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按照无治污设施非法排污依法予以处罚并停产整治。五是省环保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1月15日前,完成重点行业VOCS整治任务。对未完成治理改造的企业,要依法停产整治,并纳入冬季错峰生产范围。
7、以减少燃烧为重点,切实强化面源管控,任务共4条。一是各市政府负责,严控生物质焚烧。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大巡查力度,禁止秸秆、枯枝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逐步减少农村生活薪柴使用。二是省国土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对整治未达标的矿山要强制采取洒水、抑尘等临时性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矿山企业,要依法强制关闭。三是省住建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要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对城市夜市、露天烧烤进行规范整治,要加大划定区域外露天烧烤行为的清理整顿力度。四是各市政府负责,科学引导烟花爆竹禁限放。各市要制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方案,合理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时限要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以限为主,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以禁为主。
第三部分为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任务共7条。
1、省环保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修订完善应急预案。11月15日前,修订印发省、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省环保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建立应急联动机制。重污染天气期间,建立关中地区统一应急联动机制,实施快速有效的运行模式,保障启动区域应急联动时各市及时响应、有效应对。
3、重点行业实施错峰生产。省工信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采暖季期间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等行业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11月15日前报市政府备案。钢铁、焦化、化工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钢铁产能限产50%左右,以高炉生产能力计,以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焦化企业限产30%左右,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煤化工、石油化工行业产能限产5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按照煤耗能效、排放绩效综合水平对电力行业精准实施错峰生产,按上年度同比发电量计算,关中地区火电上网电量同比下降不低于30%。
4、省工信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结合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制定“一厂一策”的采暖季错峰运输实施方案。重点用车企业保证采暖季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
5、各市政府负责,科学制定供暖锅炉错时起炉方案。在供暖锅炉比较集中的区域,根据供暖需求,合理调控供热运行时间和供热参数,采用隔时分批起炉方式,控制起炉时段,防止集中起炉造成大气污染现象发生。
6、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全力保障天然气供应。依托延长石油集团、陕西燃气集团等企业资源、技术优势,抓紧落实气化项目框架协议,全力保障采暖季期间天然气供应,巩固“散煤”治理成效。
7、省交通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提高煤炭铁路货运占比。关中各市具备铁路货运条件的用煤大户采暖季用煤铁路运煤占比要达到80%以上或同比提高30%以上。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共10条。
1、省环保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打好“1+5”冬防攻坚组合拳。在本方案基础上,制定巡查执法、量化问责、信息公开和宣传、预警预报联防联控、专项督察等专项方案,全力保障攻坚行动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2、各市政府负责,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空气质量排名靠后县区、大气问题集中工业园区、“散乱污”企业聚集区域、散煤燃烧突出热点网格和环境监管易存在盲区的区域进行督查,并下沉督查至乡镇(街办)、企业、工地。
3、各市政府负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市、县区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4、省级有关部门、省铁腕治霾办负责,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省级各牵头部门是行业监管的责任主体,要全面开展自查,对任务进度较慢的要及时进行预警,加大调度、督导和攻坚力度,倒排工期、限期完成,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5、省环保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加快构建自上而下的智能监控体系,完善有针对性的环境智能网格化综合解决方案,实现科学有效指导治霾。推动落实四级网格管理落地,做到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6、省环保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执法督查和联合执法检查,从严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和典型案件。采取强化督查、问题交办、机动巡查、公开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聚焦关中城市群、空气质量同比恶化的城市、逐月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部分县区(关中后10、陕南后5、陕北后5),严查突出问题,限期解决并向社会公开,对问题突出且解决缓慢的市、县、区政府开展约谈。
7、各市政府、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着力解决治霾压力层级衰减问题。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得力,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实施约谈或问责。
8、省级有关部门、关中各市政府负责,全面加强关中地区冬防措施。省铁腕治霾办会同有关部门,冬防期间采取超常规措施,实行全时段调度发布、全天候研判指导、全方位督察推动。
9、省财政厅牵头资金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价格政策,各市政府负责,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体现“奖优罚劣”原则。加大价格政策支持力度,有效降低气代煤、电代煤等领域的运行成本。
10、省环保厅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加强舆情引导和宣传教育。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宣传报道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工作理念、重大决策部署、主要应对措施和工作成效等。加强正面引导,使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参与采暖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释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正能量。
三、冬防攻坚配套方案进展
目前,按照要求,巡查执法、量化问责、信息公开和宣传、预警预报联防联控、专项督察方案等5个专项配套方案正在按程序报省政府审定。同时,为打好“1+5”冬防攻坚组合拳,省环保厅已经率先启动巡查执法等专项工作,全力保障攻坚行动落实到位。
以上是今天发布会的主要内容,请各位记者据实报道。
陕西省环保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
下面请大家提问,提问前请报一下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
经济报记者:
我省今年年初出台铁腕治霾“1+9”行动方案,目前落实情况怎么样?成效如何?
陕西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副厅长郝彦伟: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今年省委省政府在“铁腕治霾”安排部署上比去年有了更大的力度。今年先后召开四次高规格的会议,在今年的年初1月12日省委召开了“铁腕治霾”的会议,3月1日省政府召开了“铁腕治霾”的会议。在今年的入冬前9月28日省委召开了“铁腕治霾”的工作会议,10月10日省政府又召开了“铁腕治霾”的落实会议。这四次会议先后出台了两个重要的文件。第一个就是在省委的1月12日和3月1日会议之后,省政府出台了“铁腕治霾”“1+9”行动方案。除了这个“铁腕治霾”的工作方案之后还有9个专项方案。在10月10日会议之后,省政府又出台了今年秋冬季的攻坚行动方案,这也就是姚主任给大家汇报的。到现在为止已经过去10个月,“1+9”方案的执行情况如何,我这块给大家提供一些数据。
先说环境质量的状况。因为10月份的数据仅有优良天统计出来,PM2.5还没有正式发布,所以我以1到9月份前三季度的情况与全国和京津冀做一个对比。我们陕西省今年前三季度空气质量同比的改善情况是好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关中地区和京津冀的同比情况,关中地区好于京津冀的改善情况。这里面国家重点考核的三项指标,其中优良天数,全省13个市区1到9月份平均达到179.4天。这个数据比我们自己去年的数据同比下降了2.8天。因为全国同比下降了6天,今年主要是1、2月份的气象条件极端不利,今年年初的污染反弹比较重。再加上今年夏季高温天气导致臭氧超标损失一部分天气。京津冀全国情况也是一样,全国同比下降了6天,我们下降了2.8天。
第二项指标就是PM10,这项指标前三季度是98,同比下降4.9%。这项指标是改善了,越低越好,优良天数越高越好。这项指标我们同比下降4.9%,全国338个城市平均下降2.7%,这项指标我们好于全国的平均水平。PM2.5平均是54微克每立方米,但是我们同比上升了1.9%。全国改善了,下降2.4%。这三项指标当中两项我们好于全国平均水平,一项PM2.5差于全国平均水平。我们陕西的问题是关中地区,关中地区的主要问题在秋冬季节。关中地区今年前三季度优良天数平均达到149天,同比减少10.4天,京津冀同比减少24天。PM10是11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京津冀同比上升10.7%。PM2.5关中是平均63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上升8.6%,京津冀同比上升10.3%。也就是说这三项指标全部好于京津冀水平,但是大家从前三季度的情况来看,其实形势还非常严峻,一些指标同比还出现了下降。这些都需要在接下来的2个月的攻坚行动方案中进行弥补。这是空气质量改善的情况。
工作方面主要表现在这么几个方面。一个就是煤炭的削减方面,今年前10个月煤炭削减散煤563万吨,今年确定的任务是580万吨,基本接近完成全年的任务。因为散煤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比较大,这项指标的完成为今年冬季空气质量的改善会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今年燃煤锅炉拆展达到8626台。从2013年开始拆锅炉,2013年到2016年四年一共拆改9417台,今年一年接近过去4年的总数,所以燃煤锅炉拆的力度也是非常大。今年我们要求燃煤锅炉在关中地区基本清零。第二个方面就是汽车尾气的治理,今年全省淘汰黄标车3.1万辆,到年底我们今年的黄标车就全部淘汰完毕。明年起就没有黄标车这样一个概念。同时,今年公安厅启动了低速载货车和载货柴油汽车的专项治理,经过100天的专项行动,在市面上跑冒黑烟的情况明显改善。第三个就是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的管控。这方面主建部门开展专项政治,将工程的扬尘施工措施费用列入工程的造价,建立监督管理机制338个,检查工程项目12859个,责令整改3933起,处罚金额1324万元。这组数据可以看到工作的成效。西安咸阳等地对建设工地实施红黄绿牌管理。第四个方面是污染源的治理。省环保厅牵头对关中8市区近60个县区的1752家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督企方面,挂牌督办142起,行政处罚219起,媒体曝光188起,移送司法5起;督政方面,督办158起,约谈155起,问责39起;在339家涉气重点企业建立监管台账并实施动态更新,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622个,餐饮油烟治理项目25556个、汽修行业有机废气治理项目3466个。省工信厅组织各地摸排“散乱污”企业4483户,已清理取缔2449户,完成全年任务的156%。第五个方面是禁止燃烧。疏堵结合,开展秸秆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示范推广,严格控制生物质燃烧。“三夏”期间,西安市小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宝鸡市86%、咸阳市89%、铜川市89%、渭南市93%。第六个方面增绿工程。造林绿化254万亩,湿地保护恢复42万亩,沙化土地面积净减少88万亩。关中水系规划有序推进,城市周边生态体系逐步完善。
以上六项措施对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