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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干杰:“2+26”城市大气防治经验需总结推广

   2017-11-23 中国节能网760
核心提示:11月21日,环保部在河北廊坊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阶段总结现场会,环保部部长李干杰出席会议并发

11月21日,环保部在河北廊坊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阶段总结现场会,环保部部长李干杰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李干杰表示,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2+26”城市的做法和经验需要认真总结推广;坚定不移全力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要突出抓好多方面工作。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环保部11月21日在河北廊坊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阶段总结现场会。环保部部长李干杰指出,坚决守住“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阶段性成果。将量化问责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制度化,切实传导压力,落实地方大气污染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李干杰指出,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9次、第10次会议精神,办成了一些多年来一直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

一是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2+26”城市排查出的6.2万余家涉气“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已全部分类处置。完成电代煤、气代煤300多万户,替代散煤1000多万吨。淘汰燃煤小锅炉4.4万台,淘汰小煤炉等散煤燃烧设施10万多个,许多地方基本实现“清零”。天津港、黄骅港等港口已停止接收集疏港汽运煤炭。

二是大力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对钢铁、建材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科学生产调控,11月15日起全面实施错峰生产。制定“一厂一策”错峰运输方案,优先选择排放控制较好的车辆承担大宗物料运输任务。

三是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应急减排清单基本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统一更严的预警启动标准,在近期重污染天气应对中发挥重要作用。经过不懈努力,“2+26”城市1-2月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23.5%的不利局面已得到全面扭转,3月-11月15日同比下降9.8%;北京市PM2.5浓度连续7个月低于60微克/立方米,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李干杰表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任务,“2+26”城市的做法和经验需要认真总结推广。

一是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彻底摸清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散乱污”企业,逐一登记备案,实行清单制、台账式管理。

二是分类施策,标本兼治。实行“先停后治”,采取“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三种方式,做到“取缔要坚决、搬迁有去处、整改有标准”。

三是疏堵结合,扶治并举。围绕“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出路在何方”等问题进行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破解企业资金瓶颈,提早布局职工再就业,并为愿意“搬”“转”企业提供战略指导和技术指导。

四是建立机制,严防反弹。从管理对象看,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层层压实到乡镇、村街,实现督政和督企并重;从管理目标看,推动发展转型与污染防治相结合,实现环境管理向推动绿色发展的长远目标转型;从管理机制方式看,调集优势管理资源与协同式作战相结合,实现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协作模式;从管理手段看,人力与运用现代信息及科学技术相结合,实现管理能力提升。

五是加强引导,营造氛围。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平台,积极正面引导舆论,加大问题曝光力度,最大限度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李干杰指出,总的来看,“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环境倒逼发展转型的生动实践,实现了保护环境、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多赢的预期目标。然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岁末年初的气象条件总体不利,一些城市PM2.5浓度仍在不降反升,实现《大气十条》要求的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目标的压力仍然较大。

李干杰强调,要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坚定不移全力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常态治理和应急减排相协调、本地治污和区域协作并重的原则,切实扛起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政治责任,对重点工作任务和薄弱环节,增加人力物力,以舍我其谁的精神状态,全面完成好各项任务。

二要不折不扣完成攻坚行动工作任务。建立并实施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各项治污措施持续稳定发挥减排效益。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等无组织排放管控,做好气源、电源保障工作。继续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和本区域应急工作,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完成颗粒物组分网建设并发挥作用。驻各市科技攻关团队要认真分析每次重污染天气过程,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应对建议。

三要坚决守住“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阶段性成果。坚持零容忍,大力推进网格化管理,压实基层责任,继续排查“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确保不留死角。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企业整治情况对标先进开展再梳理,推动企业通过整改提升成为行业标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排污许可、考核问责等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和审批,避免污染转移。

四要强化督政问责。将量化问责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制度化,切实传导压力,落实地方大气污染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五要切实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引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离不开公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每一名环保工作者既要当好战斗员,又要做好宣传员。要积极做好环境宣传教育和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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