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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重塑环境治理格局 用税收杠杆倒逼企业减排治污

   2017-12-12 中国节能网630
核心提示:从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就要开始实施了。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看来,环保税是一

从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就要开始实施了。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看来,环保税是一个更加规范、稳定、强制性的措施,对企业发出了更加明确的信号。

      

中国的环保水平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备受社会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保税法)正式施行。这也意味着,三周后,在中国推行多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转换将启动,而已实行近40年的排污费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

本次征税主要针对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应的污染物种类和税率目前已公布。根据此次环保税新规,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是按照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是排放量。噪声的计税标准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

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财税领域落实的重大举措,环境保护税的开征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绿色税收”体系。环保税征收对象为火电、煤炭、采矿、化工、石化等能源行业的“排污大户”,以及大部分制造业和部分污染较严重的加工业,原来缴纳排污费的都将转变为“环保税”纳税人。其中有两种情况无需缴税,一是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如餐饮企业排入到市政管网的废水)不需缴纳环保税,二是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保税。

“排污费更多意义上是一种行政手段,而环保税是基于市场机制的调节手段,以此来改变企业的环保行为”。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温宗国曾说道。征收环保税之后,之前涉及环保的相关费用将无需再缴纳,大多数地方都是“税费平移”,对于纳税人来说,负担变化不大,相较之前的支出不会有太多增加。而在税额标准确定后,如何推动环保税更好地落地生根成为各地面临的重要命题。

据了解,目前已有近30个省(市、自治区)陆续公布了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保税具体使用税额及项目数。为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环境保护费改税以后,开征之后,环境保护税收入全部作为地方税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环境保护税法》将实行“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环保、税务等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是环保税顺利开征的重要保障。

业内认为,随着环保税法纵深挺进,一种良性“倒逼”效应将会初具雏形:有助于环境污染治理的良性循环,“促使企业主动加大环保投入,减少污染物排放,获取大量的减税优惠。而费改税的意义则在于,上升到税法层面,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执法刚性不强的问题,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意识。摆在污染企业面前的将有两个选择:要么直接缴纳排污税,要么“痛改前非”,完成污染整治或者搬迁改造。

同时,环保税法从税收杠杆入手,企业多排污就要多交税,少排污则能享受税收减免,且收益全部归地方,中央不再参与分成。也就是环保税负的差异,最终将带来产品价格、生产规模等差异,以“优胜劣汰”倒逼企业主动减排,履行环保责任,从而促进企业推进产品转型升级,发展更高附加值、绿色低碳的产品。但在观念上,企业肯定需要一段时间的转变和适应过程。

总体来说,环保税的征收符合新时代中国国情,是国家打赢环境保护攻坚战,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组合拳”中的重要一拳。与此同时,从整体市场发展来看,环保市场的份额将逐渐转移至更加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注重运营的环保企业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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