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并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后,环境税改革工作被河北省列入重点改革事项。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12月25日召开的“河北省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过一年来的探索和努力,目前,河北省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为确保环保税顺利开征,河北省组织了418个核查组,对河北省环保厅移交给河北省地税局的纳税人电子数据信息采取“逐户跟踪,逐项采集”的方法,逐户核查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源、排放口、核算方法等涉税信息,并填报涉税信息采集表,最后经地税部门、环保部门、纳税人三方签章确认,建立了纳税人清册和税源数据库。目前,全省完成纳税人信息识别总计2.1万户,建立纳税人税源底册1.5万户,为环保税税源信息采集打下坚实基础。
河北省地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朱清郁说:“环保税开征后,纳税人需要自行申报计算。为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申报,河北省地税局将在首个征期前(3月底前),组织对纳税人开展分类辅导和重点辅导,其中包括纳税人污染物排放量、当量、税额的计算和纳税申报表填报,以及模拟系统申报;首个征期(4月1日至15日),将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联合咨询岗等方式,现场对纳税人进行辅导,确保所有纳税人懂政策、能计算、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