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发布汽车表面涂装、印刷业和家具制造业等3个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并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这3项标准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省上述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的空白,为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提供了环境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近地层臭氧和细颗粒物PM2.5生成的重要前体物,是导致城市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污染物质来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过高时能引起急性中毒,轻者会出现头痛、头晕、咳嗽、呕吐等症状;重者会出现肝中毒甚至很快昏迷,造成生命危险。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源于燃煤和天然气等燃烧、汽车尾气、建筑和装饰材料、家具和家用电器生产、喷涂等多个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气十条”和《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均对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提出了严格要求。
今年初,湖南省环保厅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表面涂装(汽车制造)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等进行立项,列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同时,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开展了以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VOCs排放总量和源成分谱的统计核定工作,准备针对重点行业制定有针对性的重点源VOCs减排技术方案,建立重点行业和企业的VOCs减排核算和监管体系。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3项标准的实施,不仅可以让相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有法可依,更能促进生产工艺落后、排放不达标的企业退出市场,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带动相关环保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