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底,市场期待已久的“那只靴子”终于落地了——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完成总体设计并正式启动。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表示,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将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分阶段稳步推行碳市场建设。“仅仅发电一个行业,我们的碳市场交易规模都将超过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包括欧盟的碳市场总体规模。”张勇说。
虽然这次启动的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里还只有发电一个行业,但是,2017年12月29日,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张世秋等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应尽快同步推进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以达成通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实现减排的目标。
不够透明:碳市场未达预期
碳排放交易体系,简称碳市场。是基于总量控制和配额交易的方式,通过该体系,超额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可通过出售排放配额获得收益;配额不足企业则可通过加强自身减排措施或从市场上购买排放配额实现减排任务。
就拿电力行业来说,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初步分析,2016年,全国火电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约822克/千瓦时,比2005年下降21.6%。到2016年底,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7亿千瓦,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5%,电力行业在发电效率和新能源等技术碳减排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中电联副理事长王志轩分析说,2006—2016年,电力行业累计减排二氧化碳约94亿吨。通过强制性制定技术标准持续推进深度减碳已难以为继,通过碳市场的建设,促进激发技术减排的潜力成为碳市场的重要目的之一。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规定,所要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包括以排放数据直接报送系统、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和结算系统等为主的支撑体系,建设以排放核算报告和核查制度、排放配额分配制度、碳交易监督管理制度为主的制度体系,并明确交易主体、交易产品和交易平台等。
“《条例》规定要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并不包括信息披露制度。其实,在《‘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中已经提出了‘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但还没有得到落实。”2017年12月28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2013年以来陆续启动的七省市交易试点,均未推进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数据和配额分配情况向公众披露。试点运行期出现了价格波动性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发挥受限等问题,碳价走势很难由市场形成预期,这很大程度上与碳市场缺乏透明度相关。
信息披露:完善碳市场建设
一份由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等发布的《全国碳市场呼唤企业排放信息披露》报告指出,根据经济学理论,产权明晰是市场交易能够得以正常进行的基础和前提。碳排污权作为虚拟资产和公共品,公开涉及碳排放权交易企业的有关排放量、削减措施等信息,有助于对产权的界定和明晰,有助于降低碳排放权交易的交易成本,同时,有助于规避寻租行为、促进切实产生能够优化资源配置的碳价信息。
张世秋也赞同报告的观点。她说:“企业自证清白是很重要的。”从公共利益角度来讲,信息公开也是件好事,是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等实现的基础。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规定,初期市场交易主体为 “发电行业年度排放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据初步分析,将有1700家左右的火电企业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这些企业涉及排放二氧化碳超过30亿吨,占全国碳排放量的1/3。
“方案规定的大量碳排放企业,都是需要有长期发展战略的大企业,如果企业公开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将有助于企业依据政策信号来制定自己的长期发展战略。”张世秋说,信息公开还有助于碳市场制度的建设,能让政府和公众共同去监督和监控,使企业自愿或被强制履行基本职责。“在环境领域已有无数例子证明了阳光之下罪恶少一点。”
“此外,我特别强调一点,信息公开是包括碳排放权制度在内的整个环境制度信息产生的过程。”张世秋说,决策部门要科学决策,就必须有足够的数据,“从这个角度来讲,信息公开也是必须的。”
除了被纳入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大发电企业外,排放量在全国碳市场准入门槛以下的发电企业,以及其他行业的排放企业,根据各地方试点的覆盖要求,仍接受试点碳市场的管理。马军说,纳入试点市场的其他行业企业也应建立相应的碳信息披露制度,这样才能更好地与国家和国际碳市场对接。
交易体系:碳市场需长期培育
《全国碳市场呼唤企业排放信息披露》报告指出,从国际通行做法来看,交易市场信息的公开对达成减排至关重要,是交易机制平稳高效运行的关键。在首开市场排污权交易先河的美国二氧化硫交易市场中,电力行业企业二氧化硫排放治理、交易信息完全向公众公开。在国际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市场上,欧盟从立法层面就做出信息公开的要求,国家和企业层面都公布了配额分配数据;美国加州不仅公开参与碳交易电厂的排放信息,还建立了公众参与渠道,与公众互动沟通。
其实,在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吕忠梅代表和杨敏德委员等都就碳市场信息披露的议题分别提出了议案和提案,提出了要“研究论证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等相关信息的公开范围、内容,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等。”
马军等建议,为确保全国碳市场能切实实现更优成本的减排目的,相关主管部门应从企业已提交的已有信息开始,尽快提出对碳市场相关信息披露的强制要求,通过社会监督推动其机制完善和数据质量的提升。
“中国推出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向国际社会发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表明中国将遵守其国际承诺,并为支持《巴黎气候协定》的行动奠定了制度基础。”能源基金会(美国)北京办事处总裁邹骥说,随着碳市场规模增加,金融机构将成为碳市场上的重要参与者,其主要责任是提供金融衍生品,增加市场流动性。在之前开展碳交易试点的地区,金融机构有参与并推出多种碳金融产品,如碳排放权期货、碳期权等。
“无论从交易原理,还是从确保碳市场有效运行的需要看,碳排放信息披露机制都必不可少。”马军说,各种碳金融产品的推出和销售,也应建设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
昆山杜克大学教授张俊杰表示:“全国碳市场的启动,得到全球高度关注。但我们也要看到碳市场的培育与发展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面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