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涛说,2011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意见》中明确规定,逐步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5年,住建部提出不符合供热计量强制性标准,不得出具竣工合格验收报告,不得销售或者使用,对已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民用建筑,必须实施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对按量计费拒不执行的企业,将责令整改,否则将依法依规处理。滨城区也于2017年推行依计量表收费,赢得市民好评。
近几年,博兴县新建居民楼都安装了计量表,具备了以流量收费的条件。“取暖费以流量收费,不仅能降低取暖费用,还能减少浪费,降低污染,是一举多得的大好事。”卞涛建议,政府应尽快出台文件,规范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标准。同时,加快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采取切实措施,实现达到标准的建筑全面按流量收取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