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是污水处理后的产物,污水中的污染物绝大部分被转移到污泥中,未经恰当处理处置的污泥进入环境后,会给水体、土壤和大气带来二次污染,对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构成威胁。
80%污泥未得到无害化处理
目前,我国污泥处置的主要方式为卫生填埋、堆肥、焚烧等,其中,卫生填埋仍为当今国内的主要污泥处置方式。据《中国污泥处理处置市场分析报告》(2013版)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1月,运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污泥卫生填埋的比例为67.19%,堆肥12%,近18%去向不明。
从数据看,我国污泥大部分得到了安全无害化处置,但事实并非如此。由于监管松懈,我国大部分污泥被简单填埋,并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马德刚说,“实际上,污泥处理是污水处理厂的‘老大难’,很多污水处理厂为了省事,就把这块业务外包出去,不管承包商有没有相关资质,只要你能把污泥拉走,怎么处理它们不管。在大城市,这种情况比较常见,在一些中西部省区,污泥处理处置则更加‘粗放野蛮’,直接就倾倒在河道或者农田里。”
河北工业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副教授郭振华介绍,污泥是污水处理过程中污染物的“精华”,污泥含水率高、易腐败、有恶臭,含有重金属、“致癌致畸致基因突变”的有机污染物等。污泥未经安全处置会对地下水和土壤进行二次污染,且污泥的粗放填埋会导致垃圾填埋场渗滤导管的堵塞,破坏垃圾填埋厂的原有功能。
污泥为何被随意丢弃?
污泥是污水处理后的产物,其处理处置费用应包含在污水处理费中。目前我国的污水处理费平均为0.8元/吨,此费用仅够污水处理的费用,管网、污泥处置费用均不能覆盖。
目前,污泥处置费用的主要来源依靠于政府补贴。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保产业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总编傅涛表示,发达国家污泥处理处置投资约占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的50%~70%,而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拟新增污水处理及相关投资额约4300亿元,其中污泥处理和处置设施投资347亿元,只有8.1%,与国际趋势相差甚远。
政府财力不足,补贴不到位,最终需要企业去承担。
目前,污泥的处理处置费用业内较公认的数据为:卫生填埋为90-120元/吨,焚烧、建材成本为300-450元/吨;而偷排的成本仅为20-30元/吨。巨大的经济利益促使污泥处理企业置环境利益于不顾,大量偷排、违排事件屡禁不止。
资源化或是污泥处置未来方向
针对污泥资源化的问题,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副总工程师杭世珺表示,“仅仅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污泥处理要增加成本,但做到极致时,污泥中的氮磷钾碳等元素逐渐被发现,并且得到合理利用,成为了一种资源。”
傅涛指出“到目前为止,我们的环境产业主要停留在末端治理阶段,个别做到了资源化。污泥处理方面,有的企业也开始了从污泥中提取有机质的探索。但是市场中90%的治理,主要还处在无害化末端的环节。”
目前已有部分环保企业走在污泥资源化的道路上,并取得了经济效益。例如裕川环境的污泥微生物蛋白提取技术,青岛天人用污泥与餐厨垃圾混合发酵大规模生产沼气(燃气),北京沃土利用污泥生产有机肥料,北京绿创利用污泥生产高肥效土地利用产品等。
污泥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资源化目标的达成需要社会各界的协调配合,政府及社会公众应提高对污泥处置的认知,提高污泥的财政补贴费用,加大污泥处置的监管力度,加速污泥资源化技术的研发及推广应用,形成污泥的蓝色经济循环。
为了实现“十二五”减排目标和执行新的排放标准,所有燃煤电厂都被要求安装脱硫、脱硝设施,实施现有除尘设施升级改造。而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需要大量的资金,并将增加发电成本。
行业内人士指出,在此之前,由于环保电价政策不明确,省级电力公司为电厂垫付脱硝补贴,一些地方出现拖欠环保电费问题。本次上网电价下调就是为解决环保电价不足的问题。
按照国家要求,火电企业要为脱硝改造支付较高的成本。根据中电联数据,2013年当年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硝机组容量约2亿千瓦;截至2013年底,已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硝机组容量约4.3亿千瓦,占全国现役火电机组容量的50%。与脱硫改造90%以上的比重相比,脱硝改造的比例偏低,后期改造的空间大。
环保部曾经测算,到2015年,需要进行去除氮氧化物改造的现有机组和新增机组容量约为8.17亿千瓦,估计需投资1950亿元,年运行费用约612亿元。未来两年脱硝市场年均投资将达千亿。
在调整上网电价同时,本次发改委同步降低部分跨省、跨区域电网送电价格标准。其中,云南、贵州向广东送电的价格每千瓦时下调0.2分钱,到广东的落地电价执行广东省燃煤发电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电价。自2015年1月1日起,云南、贵州向广东送电价格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确定,输电价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同时,工商用电同价工作也有新计划。其中,广东省实施工商用电同价;江西省分步推进工商业用电同价,商业和非居民照明用电各电压等级电价每千瓦时均降低0.1647元。发改委测算,江西、广东两省商业企业每年可分别减轻电费负担13.7亿元和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