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治理必须海陆并重,美丽中国离不开美丽海洋。资料显示,海洋占全球面积的70%,80%的生命生活在其中,60%的氧气由海洋提供,海洋几乎吸收了全球90%的多余热量,海洋在人类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根据《海洋督察方案》,2017年,国家海洋局组建了第一批国家海洋督察组,并开展了第一批以围填海专项督察为重点的海洋督察,标志着我国环境治理由陆地到海洋全面加强。2018年1月17日,国家海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国首批国家海洋督察情况进行公布,并发布了史上最严的围填海管控措施。
事实上,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我国也越来越重视海洋生态保护工作,自上世纪80年代颁布第一部《海洋环境保护法》开始,在海洋环保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尤其是在政策体系建设上。
根据《半月谈》统计,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相继出台或修订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深海法》等法律,以及《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20余部配套法规。
随着环保工作的深入,2017年国家在海洋环境治理上也使出重拳。国家海洋局召开了多年未开的2017年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并强调今后要以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主线,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和夯实打牢能力基础为主攻方向,扎实做好海洋生态保护、监测评价、监督管理、污染防治与应急响应等工作。
期间,国家海洋局印发了《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作为我国第一个专门关于海岸线的政策法规性文件,办法明确当前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的主要任务,为依法治海、生态管海,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岸线格局提供了重要依据。
2017年12月,国家海洋局再次对外公布了《关于开展编制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统筹协调海岸带空间布局,构建陆海统筹的生态安全格局,建立陆海联动防治海洋污染。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对海洋环境治理工作不断提速。福建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浙江编制了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茂名市强化海洋资源环境综合整治,宁波打响海洋保卫战,海南整治无序养殖、加大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在此次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海洋局官员表示,2012年以来,我国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整体上呈现出企稳向好的积极趋势。但不可否认的是,近岸海域污染整体上仍较为严重,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其中,近岸海域污染主要表现在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状况无明显改善以及海洋环境风险仍然突出等方面。
下一步,国家海洋局将以实现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为根本,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配合环保部开展入海污染源整顿工作,全力打好海洋污染治理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