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公众认为生态环境质量好转
不光空气质量转好明显,数据显示,我省水体水质逐年好转,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逐年增加,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逐年下降。其中巢湖湖体水质基本保持稳定,西半湖富营养状态由中度改善至轻度,巢湖蓝藻密度总体呈下降趋势。
2017年9月,省统计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为87.36%,大多数受访者认为生态环境质量好于2016年,环境绿化、空气质量、土壤质量、噪声防治、光污染防治和电磁辐射防治满意率超过八成。
“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三大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绿色发展行动,持续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省环保厅厅长徐恒秋透露,下一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依旧是重点,同时,我省还将以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扎实推进生态环保体制机制改革。
合肥市4个黑臭水体全部消除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我省全面实施“大气十条”和2017年蓝天行动计划,累计淘汰黄标车、老旧车81.38万辆,实施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升级。
针对去年冬季空气质量的严峻形势,各地均制定了超常规措施工作方案。同时,加大省级督查力度,从2017年11月开始派出多个督查暗访组,实施三轮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和驻点督查,有力推进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水污染防治方面,我省全面实施“水十条”,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省共建成投运137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626.74万吨。截至2017年9月,省、市、县、乡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已建立。全省25个不达标水体全部完成达标方案编制。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严重影响了市民生活,经过治理,全省217个黑臭水体已有137个达到“不黑不臭”的目标,黑臭水体消除比例63.1%,合肥市4个黑臭水体全部消除。
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在落实推动环保督察方面,截至2017年底,全省问题清单中的14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6个,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有力促进了环保工作从督企到督政与督企并举的转变。
环境执法方面,2015年环保法颁布实施后,全省适用环保法配套办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的案件数量逐年大幅增加,保持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其中,2017年全省适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处案件3013件,同比增长61.1%,位居全国第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