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2017—2020年,全市需更新的传统燃油公交车共有426辆,其中:2017年需更新传统燃油公交车87辆,已完成任务。2018年需更新传统燃油公交车251辆。
强化保障措施。《方案》指出,各地要相应成立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向市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在2017—2020年期间,各级财政将对于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完成的公交企业给予传统能源公交车置换补助。同时,各地要按照“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基本原则,全面完善配套设施。并将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工作纳入政府效能考核以及节能减排、生态环保考核范围,确保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与此同时,各地要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在改善环境、节约能源等方面的作用。
《方案》要求,各地方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全流程协调落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传统燃油公交车更新调整,编制新能源公交车采购计划,协调新能源公交车购置工作。同时,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公交企业需求,创新新能源公交车购置模式,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并科学制定传统燃油公交车安置方案,充分调动公交企业积极性,及时化解矛盾冲突,确保车辆退出安置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