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保部介绍,《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称《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明显进展,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点区域明显好转,《大气十条》圆满收官。
按照《大气十条》要求,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1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大气十条》确定的各项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全面实现。
值得一提的是,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过程中,不同地区之间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已经初步建立。环保部与各省(区、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实施年度考核,对进度缓慢的20余个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环保部将深入总结《大气十条》实施情况,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明确具体战役及其时间表和路线图,以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集中优势兵力,强化区域联防联控,一个战役接着一个战役打,确保三年取得更大成效。
具体而言,在坚决调整产业结构方面,下一步将全面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将所有固定污染源纳入环境监管,对所有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安装在线监控,明确无证排污和排放不达标企业最后改正时限,逾期依法一律关停;在重点区域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现深度治理。在钢铁、焦化行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重大工程。
在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方面,淘汰污染重的煤电机组,增加清洁电力供应;在重点地区,推动加大天然气和电力供给保障力度,大幅消减煤炭终端消费总量。
在重污染天气应对方面,该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体系,推进六个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尽快形成能力、发挥作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优化启动标准,压实应急减排清单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力争使重污染过程缩时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