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和谊在提案中指出,随着电动车的持续快速发展,当前充电桩建设和服务却未能跟上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节奏。截至2017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172.9万辆,纯电动乘用车保有量约80.1万辆。而截至2017年底,全国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21.4万个,这一数字距离我国提出的2020年新增480万个充电桩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针对上述情况,徐和谊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建议动态规划和布局充电设施建设蓝图。包括:加快研发先进的充电技术;做好配套供电设施改造升级;进一步编制、完善新建居民住宅、公建配套停车场(库)建设规范、标准。
二是建议各级地方政府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作为政府专项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能源)、工信部牵头,设立专门的联席协调办公机构,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推进充电设施建设。
三是建议加快充电运营服务费用规范化及后台结算系统联通。
四是建议对充换电的新业态给予政策支持,包括场地报批、资金支持等。特别是“换电服务”,商业模式为“车电分离+电池租赁+套餐计费+互惠共赢”,可以实现车辆全域无间续航,让电池得到全面的管理,使电池价格做全局的价值共享。
该提案还指出,推广和普及新能源汽车,必须优先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的后顾之忧,只有让加电比加油更方便,才能促使新能源汽车科学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