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通过统一加装外保温层等措施,提高建筑保温性能,降低建筑能耗需求,有效改善居住环境和空气环境质量,同步优化美化城市形象,以其良好的综合效益深受百姓欢迎,被称为“节能保暖工程”。其中,市南区计划全年改造约100万平方米,其中东部沿海一线区域“大花脸”整治约50万平方米作为首批开工项目,到4月底前13个小区、205栋楼保温改造将全部完工;崂山区结合外立面整治,确定约50万平方米改造范围,定于3月份对20个小区、245栋楼实施改造,4月底前全部完成。市北区确定改造计划约100万平方米,李沧区计划改造约220万平方米,待完成摸底调查、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后,将于7月份全面开工建设。预计青岛市今年完成500万平方米改造后,可改善约6万户居民室内居住环境,提升约2000栋老旧建筑品质,从根本上解决墙体结露、霉变及破损等问题,城市街区环境更加靓丽。
■相关链接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改造?
按规定,申请节能改造的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一、节能改造对象为可安全使用且未列入拆迁计划的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
二、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且已落实资金。
三、楼栋原有或结合改造换窗后节能门窗达标率占三分之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