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环保督察指出的大气污染方面问题,西安市组建了250人的污染源交叉督查队伍,进行不间断检查。市铁腕治霾办每天以抽签方式实施区域集中突查,坚持对各县区、开发区颗粒物(PM2.5、PM10)浓度实施日排名、周通报制度,不断加快大气污染治理。全市累计拆除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设施)1923台,完成263家定点煤炭经营场所的规范整治和224户非定点煤炭经营场所的清理取缔;摸排核定“散乱污”企业2080户,清理整治1531户,划定并规范整治夜市烧烤集中经营区47处,摸排并整治餐饮经营单位18028家,完成997家汽车维修企业和11家工业企业有机废气深度治理,完成三环内131家加油站的油气三次回收改造;淘汰黄标车14826辆,推广新能源汽车16056辆,对524台国Ⅳ排放标准渣土车进行智能化全密闭提升改造。同时,西安市对全市1618个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分批对扬尘污染问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共572人进行教育培训,并对三环内12家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全部完成搬迁或关停。
针对环保督察指出的水污染方面问题,西安市出台了《“8+5+2”大西安水系治理规划》,按照“一河一策”编制了市级方案19个、区县级方案87个,积极开展涉水企业专项检查执法月活动,扎实推进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对19个河(湖)水质每月进行两次监测并通报,由市河长办对责任区县、开发区进行预警。按照相关方案,西安市有序启动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容、提标改造和污水管网配套建设,以及河道截污工程等,使环保督察指出的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不到位、设备运行不正常、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截河收集污水等问题基本完成整改或达到时序进度。同时,西安市采取铺设污水管道、实施单罐式污水治理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等措施,逐步解决秦岭北麓沿线农家乐污水收集和处理问题。
针对环保督察指出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问题,西安市制定下发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实施意见》《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巡查通报制度》等文件,积极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和秦岭环山路综合环境整治、河道综合整治、矿山专项整治等行动。西安市按期完成了28个小散乱采石场的关闭工作;24个未注销采矿证的采石企业中,21个已注销;9处未进行地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矿山,采取工程治理和自然恢复相结合的办法,全部编制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目前已完成治理6个、正在治理1个、自然恢复2个。
针对环保督察指出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力方面问题,西安市自去年10月1日起,从市铁腕治霾办、市应急办、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等单位抽调人员进驻市应急大厅,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工作。西咸新区按照与西安市“同体系、同预警、同措施”的原则,印发了《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修订稿)》,健全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完善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响应程序、时间节点、人员安排、监督机制以及材料报送等制度,建立了西咸新区、各新城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各园办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联动机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持续加大预制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建筑施工等扬尘防治视频监控,加强拆迁工地、交通道路、渣土运输等日常管理,促进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不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