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门市南美白对虾养殖呈现无序发展状态,占用大量基本农田,非法取用地下水,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按照省环保督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以及《市政府关于南美白对虾养殖污染整治的意见》工作要求,我市将以绿色发展为目标,依照“生态优先、依法依规、分类施策、谁污染谁治理、属地负责”原则,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且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养殖场(户),依法有序实施关停转产,推进生产生态协调发展。
杨万平强调,各区镇、各有关部门应深刻领会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推动整治工作快落实、快到位、快见效;加强整治工作精准度,着眼“调优”,紧扣“治污”,立足“管住”;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问责,确保海门市南美白对虾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