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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多举措处置新能源车报废电池

   2018-03-23 天津日报21970
核心提示: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升温,报废的电池如何处理,成了一个新问题。工信部等7部委近日共同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我市也正在通过梯级利用、回收拆解等方式,给报废电池找出路。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升温,报废的电池如何处理,成了一个新问题。工信部等7部委近日共同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我市也正在通过梯级利用、回收拆解等方式,给报废电池找出路。记者获悉,位于东丽区的天津赛德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于今年6月开始运行,从事新能源汽车报废电池的回收、处理、再利用,在这里,全自动拆解生产线可以把单体电池的壳体、薄膜、电解液等进行自动化的拆分、分解,投入运行后,企业的年处理能力能够达到12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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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近80万辆,累计保有量达180万辆,占全球市场50%以上。自2013年第一批新能源车进入市场以来,第一批动力电池即将进入淘汰临界点。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之一,它的设计使用寿命只有5-8年,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市场将在2018年开始爆发。业内预计,2018年,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市场可达50亿元规模。

当前新能源电池的回收主要有几种方式,其中,梯级利用就是一个比较好的方法。目前,我市电动公交车替换下来的蓄电池,能量残余在70%左右,它们“退役”以后,可进一步应用在储能、分布式光伏发电、家庭用电等领域,从而使其寿命延长4到6年。梯级利用解决了蓄电池“退役”后第一步的去向问题,但是,当它们的能量再度衰减后,就只能报废了。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办法》的出台,明确了汽车企业、电池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在回收环节的职责,并指出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保障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置。《办法》鼓励电池生产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合作,在保证安全可控前提下,按照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原则,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开展多层次合理利用,并保障不可利用残余物的环保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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