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已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共六章八十五条,主要对监督管理、各类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法律责任进行规范,细化上位法未明确的监管职责,增加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绿色环保调度等制度,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
为充分发挥环保法律法规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中的作用,近日,济源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了《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培训会。培训会邀请该条例的主要起草人、省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处主任科员李江作为主讲人。李江结合具体案例系统介绍了条例的内容,并对条例中规定的各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职责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了解,已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共六章八十五条,主要对监督管理、各类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法律责任进行规范,细化上位法未明确的监管职责,增加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绿色环保调度等制度,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
据了解,已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共六章八十五条,主要对监督管理、各类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法律责任进行规范,细化上位法未明确的监管职责,增加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绿色环保调度等制度,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