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常务会议发出一个明确信号,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对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打击力度将明显升级。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好长江水资源和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关系亿万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不久前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打好长江保护修复这场标志性重大战役。
从近期曝光的一系列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事件看,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问题已经到了必须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的阶段。
3月下旬,有关媒体联合安徽省环保厅对池州市贵池区前江工业园区进行暗访时发现,园区部分企业非法将工业固体废物堆放长江岸边,两处现场堆放固体废物约6.05万吨。
这类情况并非个案。2017年下半年,产生工业垃圾的江浙企业为了节约成本,跨省界向安徽省铜陵市长江堤坝内转移、倾倒62.88吨危险废物。
2016年12月, 4人驾驶运输船从浙江海盐运送2000余吨生活垃圾倾倒至长江太仓段,延绵数十公里。
2016年1月,重庆涪陵两男子在不具备危险物品处置能力的情况下,先后29次非法将700余吨废盐酸液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倾倒在长江边、某居民点附近水沟,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在党中央明确提出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背景下,类似案件仍屡禁不止,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在对沿江11省市的中央环保督察过程中,督察组都将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作为重点问题予以重点关注。
在上海,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与无资质的个人口头约定,由其承运处理生活垃圾,导致部分垃圾非法跨省倾倒。
在浙江,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嘉兴市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导致跨省非法倾倒垃圾事件多发。
在湖北,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武汉正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汉西污水处理厂多次向长江偷排或乱倒污泥。
事实证明,通过督察,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基于此,这次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再次强调,要将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问题整改情况作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重要内容。
分析这些非法倾倒事件的原因,既有利益驱使下的侥幸心理作祟,也有监管不到位带来的漏洞,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地方垃圾、固废处置能力的严重不足。要想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就必须从这些薄弱环节入手,加以解决。
此次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提出的督促当地政府及时妥善处置、严格追究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和所在地政府责任、督促固体废物产生地政府尽快建立健全废物处置机制等措施,即聚焦了上述薄弱环节,针对性很强。
沿江省市和相关部门业已采取的一些措施,大多也是沿用了这一思路,旨在堵住监管漏洞,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力震慑。
3月13日,工信部下发《关于做好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的通知》,要求11个省市做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情况排查工作。
3月12日,江苏省公安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共同下发行动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在沿江八市组织开展长江流域江苏段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向长江水体非法排污、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犯罪行为。
3月28日,重庆海事局长寿海事处、长江航道部门、长航公安等部门在辖区水域联合开展长江干线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整治工作。
4月4日,安徽省召开长江安徽段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改推进会,连夜制定了《安徽省皖江固体废物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方案》。据最新消息,排查发现贵池前江工业园19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工业园管委会主任被免职。
可以预见,随着生态环境部组织的聚焦长江经济带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专项行动的推进,打击力度将会更大,实施效果也将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