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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揽子”举措促新能源汽车发展

   2014-08-30 中国节能网2070
核心提示:2014年8月29日报道:新能源汽车不仅可以在公交专用道行驶,还可以享受2小时内免费停车等优惠……记者从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
 2014年8月29日报道:新能源汽车不仅可以在公交专用道行驶,还可以享受2小时内免费停车等优惠……记者从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西安市出台“一揽子”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鼓励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鼓励市民使用新能源汽车。
  公用采购
  新增公交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市本级、区县(含开发区)公交车新增车辆必须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车辆的30%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
  市本级、区县出租车新增车辆必须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车辆的30%必须使用新能源汽车。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新增或更新车辆的30%必须使用新能源汽车。
  市本级、区县(含开发区)专用车领域(包括物流、环卫、邮政、校车、救护车等)新增或更新车辆的30%必须使用新能源汽车。
  购买优惠
  免牌照费财政补贴首次交强险
  严格执行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的有关政策。单位及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我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对新能源汽车免征125元/辆的牌照费。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贴。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10000元/辆财政补贴,用于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等。
  对直接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奖励,专项用于单位自用充电设施建设。
  对报废“黄标车”、“老旧车”的单位和个人,更新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在原享受报废财政补贴(按不同车型2000~6000元/辆不等)的基础上,再给予3000元/辆的财政补贴。
  便利交管与服务
  可在公交专用道行驶
  严格执行国家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政策。实行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新能源汽车类型,便于执法管理中有效识别区分。在国家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标准出台前,发放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标识,便于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管理。
  设立新能源汽车服务绿色通道,减少程序,缩短办理时间。设置注册登记、环保标志核发、年审等专用窗口,设置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咨询服务电话。
  严格执行国家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6年免检制度。
  允许新能源汽车在市内公交专用道行驶。西安市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购、限牌、限行、限尾号等规定的限制。
  运营优惠
  运营与租赁优先发许可证
  鼓励社会资本、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投资新能源汽车的旅游、客运等运营线路,以及新能源汽车的社会租赁服务。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线路营运和租赁服务,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市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优先发放相关专用许可证照。
  对西安市新能源出租车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实行缓缴的优惠政策。
  对燃油(气)出租车置换为新能源车辆的出租车运营企业,每置换10辆新能源车,再给予1辆新能源出租车的营运指标奖励。
  停车优惠
  新能源汽车可免费停放2小时
  全市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及商场、旅游景点等必须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大中型停车场比例不得低于5%,小型停车场比例不得低于10%。
  新能源汽车在全市公共停车场、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停放2小时以内免费。
  根据《西安市政府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关政策的通知》,政策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月1日以后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可享受所有政策。
  明年底前全市将建上万个充电车位
  到2015年底,西安市将建10700个充电车位。记者获悉,《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4~2015年)》出台,我市将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服务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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