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环保治理工作的重要部分,“淸废行动”符合当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要。我们看到,自5月9日“清废行动2018”正式拉开序幕以来,来自全国环境执法和固废管理等部门的专家组成的150个督查小组从独立核查、地方确认、辣条挂账和分类处理四个方面迅速开展核查工作,短短的十多天时间,“淸废行动”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正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所言,实施“淸废行动”,就是因为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现象很猖獗。非法转移倾倒废物相当于把“自家的垃圾”倒到别人的家里,性质非常恶劣。这种行为在新环保法施行3年多的时间里居然还会屡屡发生,固然有企业贪图经济利益不惜违法、地方监管不严等因素,但根子在于一些地方在环保问题上不作为、少作为,没有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个别地方出于经济考虑,对违法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罚代管、从轻处罚,甚至充当地方环保违法的“保护伞”,必须加以纠正。
旋风般“清废”为何效果明显?一个原因是,今年几例典型案件被媒体曝光后,中央领导人做出重要批示,国务院专门成立督查组,环保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另一个原因是,“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后,环保部门治污有了“钢牙利齿”。但是,旋风般的“清废”倘若只满足于此,恐怕难以为继。
笔者认为,旋风般“清废”也要防止“一阵风”。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案件多发态势,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开展“清废行动2018”只是个开始,有利于摸清家底、传导压力、夯实责任。但长远来看,还需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打击固废、危废非法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并强化问责力度,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对堆存固体废物处置到位,形成严查严处、持续高压的态势,营造“不敢倾倒、不能倾倒、不想倾倒”的社会氛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生态环保理念入脑入心,形成环保执法敢于碰硬和“亮剑”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