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环境执法最严省份,浙江持续向不法排污企业和单位亮剑。
今天,浙江省环保厅公开曝光了近期6起媒体关注的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整改情况。
1、温岭市城东街道垃圾中转点处置未按中央督察整改要求落实问题
温岭市城东街道鸡鸣村垃圾中转点处置问题为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由城市新区管委会和城东街道办事处落实。
问题曝光后,温岭市委市政府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迅速整改,并成立事件调查、现场清运等4个工作小组,全力组织对现场进行开挖,清出的垃圾全部清运至城南垃圾填埋场和东部灰渣填埋场进行规范化处理。
为举一反三,温岭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领导小组,设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7个专项工作组,下设督查办公室,逐项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治情况开展督查,确保问题不反弹。
2、青田县众鑫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私设暗管偷排重金属废水问题
经查实,该公司委托的运维单位——温州市泽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减少纳管污水处置费用,从今年3月初开始恶意避开废水在线监控系统,将重金属超标废水通过私设暗管排入瓯江,累计非法排放废水34467吨,已涉嫌环境污染罪。
青田县环保局责令企业全面停产整治、切断偷排暗管,查封相关设施,依法对企业涉嫌逃避监管超标排放重金属废水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对运维企业法定代表人覃某等4人实施刑事拘留。同时,温州市泽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被纳入第三方运维企业“黑名单"。 青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开会进行部署。园区电镀企业承担第三方运营商选择和协管连带责任,进行全面停产整顿。该县还举一反三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立军令护环境"专项行动,对顶风作案的违法排污企业依法实施严惩重罚,同时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责任追究。
3、岱山县闸口船厂等三家企业私设暗管违法排污问题
目前,岱山县环保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对3家企业顶格处罚,将岱山县闸口船厂私设暗管违法排污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等2人实施行政拘留。3家企业的暗管均已拆除,场地内的含油废水都已清理暂存并按要求处理。
舟山市政府高度重视问题整改,组织全市立即开展低、小、散修造船和水产加工企业排污情况的“拉网式"排查,舟山日报等新闻媒体全程深入报道。岱山县以案说法,在当地媒体上公开曝光该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4、嘉兴市创达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今年1月30日,在得知嘉兴运往安徽的 “皖铜陵货5049号"货船运输污泥处置被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查获的消息后,嘉兴市环保局立即与市公安局对接,成立专案组。嘉兴市、平湖市两级环保、公安人员立即前往安徽调查,初步判断创达公司存在环境违法的重大嫌疑。围绕查获的货船及创达公司,环保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市县联动,跨区域调集骨干人员开展日夜侦查,掌握了创达公司污泥外运利用的原始台账、财务流水、污泥预处理及污泥监测报告等大量证据,并在赴安徽省宣城宣州区、池州市青阳县、淮南市寿县三地现场取证时,当场查获创达公司大量污泥被非法倾倒在青阳县一长江支流岸旁。之后,专案组顺藤摸瓜,对相关涉事人员传唤调查,最终将创达公司的违法行为查实。
经查,2017年7月-10月期间,创达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业务员俞某伙同中间商张某和安徽青阳宏发建材负责人胡某将10056吨废水处理污泥运往池州市青阳县长江支流边非法倾倒,涉案人员违法所得超过30万元。平湖市环保局办案人员连夜加班整理案件材料,形成了54份厚厚一沓的案件移交材料,并顺利移交公安机关继续侦查。目前,该案法人代表等4名主要人员已被平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审理中。
5、南浔区张家港水体污染问题
经查,张家港属于湖州南浔经济开发区境内镇级河道,自西向东流经北部工业区块。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湖州新泉能纺织有限公司自备水沉淀后的泥浆水和药剂管道外溢水经厂区雨水口外排河道;二是湖州金録印染有限公司部分冷却水通过软管外排河道;三是该区块地下污水管破损,导致入管污水外溢入河。
发现问题后,南浔区环保局依法责令2家涉事企业停产整改。2家企业已封堵排污口,拆除临时管道,规范污水、冷却水的收集处理。相关部门对企业超标排放、非法取水等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罚。开发区管委会已修复破损污水管道。
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专题进行部署研究。区委办、区政府办发文向全区通报,相关部门从重查处企业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区水利局对新泉能纺织非法取水的行为依法实行顶格处罚,罚款7万元;区环保局对该公司药剂溢流行为处罚6万元。镇级河长江伟锋因履职和监管不到位,予以党内警告处分;村级河长朱应法因履职不到位,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张海清和该局环保站站长章文,因监管不到位,分别予以诫勉谈话和行政警告处分;方丈港村党支书记朱永根因监管不到位,予以诫勉谈话处分。该区全面部署举一反三,全面彻查管网和入河排污(水)口,制订《南浔区涉水排放工业企业全面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和《南浔区印染产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并细化河长相关制度,落实责任。
6、庆元县龟山地块两家企业违建涉污问题
4月17—18日,庆元县“三改一拆"办、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及松源街道接举报线索,组织力量联合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栏目记者对松源街道底村村“龟山门"地块违法建设问题进行调查。经查,该地块的两家企业——庆元县恒信工贸有限公司和庆元县印象吉丰家居有限公司,共非法占用土地7520平方米,违章建筑面积合计5991平方米。两家企业均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庆元县环保局依法责令两家企业停止生产,并将企业违法行为上报庆元县委、县政府。
《今日聚焦》曝光该问题后,庆元县政府立即组织县环保、国土、住建、执法、公安、林业、经商、供电、街道等相关单位联合进场,对龟山地块曝光的两家企业采取断水断电、全面拆除违法建筑等措施。截止
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
依法严惩重罚抓好整改
据了解,今年1—4月,我省环保部门保持严打态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079件,罚款1.28亿元,其中新按日计罚21件,查封扣押163件,限产停产26件,移送行政拘留95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52件,行政拘留65人,刑事拘留140人。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省环保厅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主线,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大涉污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惩重罚和公开曝光,推动地方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
一是立即召开执法会议,依法严惩顶风作案的环境违法行为。
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结合全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激励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重拳打击“顶风作案"违法排污行为,用足新环保法赋予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等刚性手段和实施高限处罚外,会同公安机关从速从重查处利用暗管偷排、危险废物倾倒等环境犯罪行为,会同检察院和法院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刑事追责力度。对于违建涉污等违法问题,联合国土、供水、供电部门和属地镇街等采取断电断水,清场地、清材料、清设备的“两断三清"强制措施,确保污染不反弹。对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将违法排污单位和相关运维企业纳入“黑名单",让违法者一次违法处处受限。建立定期主动公开曝光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的常态化机制,强化企业环境保护法律责任意识,放大严惩重罚的震慑效应。
二是部署专项行动,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重点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的七场标志性重大战役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全面深入开展“蓝天保卫"“护水斩污"和“清废净土"三大专项执法行动,近期将重点排查整治利用暗管偷排、臭气扰民、饮用水源保护、固废非法跨境转移和倾倒等方面问题,重点打击“低小散"“散乱污"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查偷排偷倒、恶意超标排污等行为,保持环境违法“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三是实施执法预警,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对环境质量下降、环境信访投诉上升、而环境执法力度下降的青田县、岱山县等9个县(市、区)地区,实施执法预警通报。对存在工作不力、监管执法不到位、限制执法检查的地区,由厅领导带队现场督查督办,督促属地提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认识,进一步采取加强环境执法的措施,支持环境执法工作开展和案件查处。
四是施行重奖举报,健全打击环境违法群防体系。
严格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发挥各级河长、河道警长作用,推进农村环境监督员、环保义务巡防员等队伍建设,延伸监管触角。大力宣传固体废物领域违法行为重奖举报制度,拓宽环境信访举报受理渠道,继续借助《今日聚焦》等媒体监督力量,形成快速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群防体系。充分利用省环保厅正在开发的污染地图,以及污染源在线监控等环境大数据综合研判,精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