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制定目标,到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方案》设定了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工矿污染、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控制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等重点任务。《方案》规定,各级政府是实施本方案的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如期实现我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