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风电新政实施的新形势下,对于风机设备制造商而言,应避免陷入价格战当中,切实做好自主创新和研发工作,不断提高主机产品的性价比和降低成本,促进我国风电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囚徒困境
“囚徒困境”是博弈论中的经典对局,在经济学、政治学和道德哲学中得到广泛讨论和运用。其大意是:两个被指控共同参与了某种罪行的囚徒被检察官分隔开来提审。两人都知道如下选择:1、如果他们都不坦白,根据已有证据,两人都将判1年的监禁;2、如果两人都坦白,每人都将判8年监禁;3、如果一人坦白,另一个不坦白,坦白的人将被释放,而另一人将被判10年的监禁。谁都不知道对方的选择。对每个人来说,合理的选择是什么?如果每个囚徒要求得到他的最大效益,经过缜密推理,合理的选择应是坦白,但这样每个人都不能得到最好的结果。
“囚徒困境”通常被用以说明这样的道理:一个人自私地寻求最大效益并不意味着就能得到最好的结果,也不意味着由此可以促进公共的善。相反,只有合作才能获得最好的结果。这一道理被许多事实印证。如我国家电销售商为使消费者多买自己产品,时常竞相降价、引发“价格大战”,其结果是“各败俱伤”,不仅谁也得不到最大利益。而且利润日益走低甚至赔本。可是如果他们在较高价格上形成某种默契,就都会得到不错的利润。
在国家能源局风电新政出台后,势必会出现风电开发业主倒逼主机设备制造商降价的情况,目前风机设备制造企业的纯利润已经仅仅能维持在5%左右,还要承受继续降价的压力,这种情况下究竟采用何种定价策略能够取得利润率最大化,避免陷入风机投标中的“囚徒困境”。下面笔者就用博弈论的方法对风机厂家的策略进行分析:
我们用一个简化的模型,来提出表示和求解该博弈的方法。某风电基地总规划容量是100万千瓦,按照风电新政策的分配方式分给20家企业,每家容量为5万千瓦,在竞争性投标中标电价下降的影响下,各家投资商对价格因素都极其敏感。为了简化说明,假设在这个市场上只有两家风电设备制造商(假设这两家制造商的设备技术路线和质量都一样,只有同一款机型),每家的设备的单位成本均为3000元/千瓦,现在两家企业参与基地中标单位的设备招标。它们估计,如果它们都对风机定价每千瓦风机价格为3200元/千瓦。那么每家公司中标的容量为50万千瓦,这样每家公司都将得到(3200-3000)×50万千瓦=1亿元的利润。而且事实证明,这个价格能够使他们的共同利益最大:如果两家公司合谋起来,统一定价,那么3200元是使他们联合利润最大化的价格。
两家公司还估计出,如果其中一家公司把价格降低100元,而另一家的价格保持不变,那么降价的公司将额外得到6家客户就是30万千瓦的容量,而另一家公司将减少6家客户只能得到4家客户也就是20万千瓦的中标容量。因此每家公司都有动机制定低于对方公司的价格,以获得更多的中标容量。我们做出这种假设的主要目的就是找出这些动机是如何影响双方的行动的。
首先,我们假设每个主机设备制造厂只有两个投标价格选择:3200元和3100元(这是保证风机设备制造商还有微薄利润的前提,在此不考虑为了抢占市场打击竞争对手而采取的非理性策略)。如果一家首先把价格降到3100元,而另一家仍然定价为3200元,那么降价者额外得到30万千瓦的容量,而另外一家则失去30万千瓦的容量。这样降价者售出80万千瓦的风机,而另一家销售量则降到20万千瓦;降价者的利润为(3100-3000)×80万千瓦=0.8亿元,而另一家公司的利润为(3200-3000)×20万千瓦=0.4亿元。
如果两家公司都把价格降至3100元/千瓦,结果会怎样?如果它们都降价100元,现在中标容量仍为每家50万千瓦。获得的利润均为(3100-3000)×50万千瓦,每家获得的利润为0.5亿元。
我们可以用一种由行和列组成的类似电子表格的形式简单的把他们表示出来,通常我们称之为博弈表或赢利表。在这四个单元格中的每个单元格,A公司的选择表示在行中,B公司的选择表示在列中。在这四个单元格中的每个单元格,我们都展示了与每个A行选择和B列选择相对应的两个数字-风机的销售利润。在每个单元格中,左下角的数字属于行参与者,右上角的数字属于列参与者。在博弈论术语中,这些数字统称为赢利。同时,在这个例子中,为了清楚的区分出哪些赢利属于哪个参与者,我们把数字用不同的阴影表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