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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再生颗粒受阻,越南禁止废塑料进口,企业偷排废水罚款2000万元

   2018-06-07 2450
核心提示:近日,青岛港对进口再生粒子严查,清关率降低,并且只要查验的再生粒子都需要做固废鉴定,一个样品涉及费用在一万元左右,大幅增加企业成本。大连港对再生颗粒亦是单单必检,通关效率明显下降。
 1、国内再生颗粒清关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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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港对进口再生粒子严查,清关率降低,并且只要查验的再生粒子都需要做固废鉴定,一个样品涉及费用在一万元左右,大幅增加企业成本。大连港对再生颗粒亦是单单必检,通关效率明显下降。
 
厦门、深圳海关只要符合“三个一致”要求的大部份再生颗粒仍可正常通关。对于按原料归类的再生塑料颗粒,进口过程中还是会被要求抽检的,一般按20%的概率抽检,检测方法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及浸出毒性鉴别。如果肉眼观察太多杂质或者检测出不合格,就要送到海关的化验中心作进一步是否属于废固的鉴定。在此提醒企业,在此生态环保部铁腕治理进口固废的决心下,进口颗粒时务必做到“三个一致”,且需要据实申报,选择正规渠道进口,才能引导行业健康正面的发展下去。
 
2、因港口拥堵越南禁止废塑料集装箱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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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国禁止进口洋垃圾以来,越南新港盖梅国际港码头(TanCang-Cai Mep International Terminal,TCIT)与凯莱港(Tan Cang-Cat Lai Terminal,Cat Lai)几乎被洋垃圾淹没,导致港区拥堵。基于此,越南决定自六月中旬开始暂停进口废旧塑料,同时限制废纸进口。
 
在6月15日之后,集装箱船若要在TCIT或TCTT码头进行卸货,在船舶抵达港口之前,需要其提供有效许可证及一份注有提货日期的书面承诺,否则不允许卸货。
 
自6月25日到10月15日期间,越南新港盖梅国际码头停止接受自其他港口进口过来的装满废弃塑料的集装箱,但如果客户能够提供有效的进口许可证及注有提货日期的书面承诺,则该港仍将继续接收该类装有废纸的进口集装箱。
 
目前越南港区已经没有空间来放置进口材料,同时由于中国禁止洋垃圾进口导致大量洋垃圾运至越南主要进口码头,造成码头批量延误。以上暂停废旧塑料进口的举措刚好与目前的港区现状相吻合。据悉,目前船公司已经开始着手与其客户交谈越南港的这一变化。
 
3、土耳其石油化学工业公司上调PVC、PP、PE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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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消息人士证实,土耳其石化生产商Petkim(土耳其石油化学工业公司)已上调聚丙烯、聚乙烯和聚氯乙烯的标价。消息人士称,这一上调是对欧洲6月上游乙烯和丙烯合同价格上涨的回应。
 
欧洲6月乙烯合同价相比上月上涨63欧元/吨,FD西北欧报价为1150欧元/吨,而欧洲6月的丙烯合同价在当月上涨至1032欧元/吨FD西北欧。
 
6月1日,Petkim将所有聚丙烯级的价格上调了30美元/吨,聚丙烯FCA阿利亚加报价上涨到1705-1715美元/吨。
 
LDPE和HDPE的价格也上调了30美元/吨,LDPE h2-8的FCA阿利亚加报价达1680美元/吨,薄膜级HDPE的FCA阿利亚加报价达1480美元/吨。
 
Petkim的PVC标价也上涨了30美元/吨,FCA阿利亚加报价达到1360美元/吨。
 
4、上海口岸97个洋垃圾滞港集装箱成功退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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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中国坚决对“洋垃圾”说“不”,这其中,退运当是第一要务。
 
“洋垃圾”一旦进入中国口岸,再要实施退运就异常艰难。近日,上海海关缉私局法制部门相关负责人透露,去年,上海口岸对累积了4年的97个“洋垃圾”集装箱实施退运,其中周折一言难尽。一箱固废究竟是国家限制类还是禁止类,需要进行专业鉴定。而在鉴定期间,当事人或出逃,或表示争议不断申请复核,这会将战线无限拉长。
 
关键在于,“洋垃圾”到岸后若无法第一时间实施退运,其租箱费、堆场费等将呈几何级上升,甚至出现一个固废集装箱货值才几万元,而此后滞港等成本却高达数十万元的情况。到那时,再行退运为时已晚,当事人以无经济实力为由逃避退运责任,或因量罚重而丧失了与外商联络的积极性,中国只能被迫自己“吃进”。
 
据解放日报·上观记者了解,上海口岸去年那97个箱子的退运,可谓想尽办法——港务公司给予优惠或减免,当事人给外商一些利益“甜头”,上海口岸又极大争取到船公司的配合,退运才得以成功。
 
不过尴尬的是,“洋垃圾”案一旦立案,法院一旦判决为没收,便与退运产生冲突,那么垃圾只能在中国消化。“洋垃圾”的堆场费、运输费和销毁费等,使政府部门为此付出大量行政开支。
 
5、公安部严打长江流域环境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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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公安部发布公告称,今年以来,公安部同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交通部等开展集中打击整治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已侦破刑事案件15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0名,公安部挂牌督办的45起重大案件全部告破,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长江流域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多发易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公安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化打击整治工作。公安部已成立强有力工作专班,每周一调度、半月一小结,指导各地综合运用提级侦办、异地用警等措施强力破案攻坚,对团伙性、系列性、跨地域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串并侦查、集中收网、联动打击。同时,公安部还会同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交通部等11部门建立了打击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打防联动工作机制,定期会商研究情况、共享情报信息、破解执法难题,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6、企业偷排废水 罚款近2000万两名高管被判刑
 
QQ截图20180606174109
6月3日,重庆一家企业为节省废水处理费用,在污水处理设施中段私自埋设暗管偷排,原本这家企业以为自己做得非常巧妙;结果还是“栽了”。最终,两江新区环保局对涉事企业做出顶格行政处罚:罚款1989.5760万元,两名高管也被判刑。
 
近日,渝北区检察院与市环保局两江新区分局联合开展“环保重点企业排查专项行动”,对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监督回访。
 
小小雨水井大有“玄机” 企业节省污水处理费私设暗管偷排
 
在距离厂内主调节池约一两米的地方,有一个“普通”的雨水井。然而,正是这个看起来并不起眼的雨水井,曾经被秘密改造成偷排废水的暗管。
 
“就这样,未经处理的污水就通过雨水井直接排放到河水里了。”据承办检察官杨熹介绍,从2014年上半年至2016年1月,周某在谭勇的指使下,多次利用私设的暗管偷偷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
 
2016年3月,附近有市民向环保部门反映,他们发现在晚上,厂区偷偷在向河里排污,每到排污时,污水呈黄色,在原本清亮的河面上非常明显。
 
收到线索后,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跟进。一连一个星期,工作人员每到天黑,就到河边蹲守。
 
“这个企业很聪明,都选在凌晨偷排污水。”该负责人回忆说,起初,执法人员一无所获,经过一周的蹲守后,终于在1月21日凌晨,逮到了“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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