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重大决策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各级各部门聚焦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经验收,达到了全面建立河长制“四个到位”的总体要求,即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突出体现在:工作方案全部出台,截至2017年10月,全省14个市州、兰州新区、86个县市区和需要出台工作方案的1314个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部印发实施。河长体系全面建立,建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的“双河长”工作机制和覆盖所有江河、湖泊、洪水沟道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部分地区同步建立了湖长制、库长制和渠长制。制度体系全面建立,各级全面建立了中央要求的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问责与激励、工作验收等6项制度,同步探索建立了督导检查、部门联席会议等制度。监督考核措施有效,河长巡河履职步入常态化,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被纳入年度考核,河长制工作被列为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围绕河长制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深入开展。基础工作扎实推进,特别是编印了甘肃省河湖名录、河长名录、河长制工作手册,全部编制完成省级河流“一河一策”,建立了“一河一档”基础信息。河湖管理保护初见成效,随着河道非法采砂、黑臭水体等专项整治逐步推开,河道乱倒乱排、乱采乱挖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一些地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景象初步显现。
记者:吕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