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各危化生产企业要对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等有关要求,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逐项排查、逐一审核,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合法合规。
各危化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性质、特点及安全生产状况不同,设置的岗位不同,但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覆盖到每个人,确保全员参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覆盖范围要全面,做到不漏人,不漏岗,无论是管理岗位、操作岗位还是其他辅助性岗位都不能例外,上至董事长下至班组员工,每个机构部门每个岗位都要包含在内,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每个员工,实现全员参与管理。
《通知》强调,各危化生产企业应该根据不同的部门职能、不同的领导职责、不同的作业工种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使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责任所在,防止责任不明,无所适从。明确责任范围,一要边界清晰,不能模模糊糊、似是而非;二要具体,不能过于笼统或者大而化之;三要合理,与岗位职责相称,体现出差异性。各危化生产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机制,制定一套完善的考核标准,检验各岗位责任人员履行责任的程度和效果,考核标准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适应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实际情况。危化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须定期检查、评估、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考核结果与职工业绩考核和奖惩挂钩。
《通知》要求,各危化生产企业要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通过教育培训使每位员工熟知自己的岗位职责。危化生产企业应为每位员工制备安全岗位责任制胸卡,胸卡正面写有员工姓名、岗位、职位、照片,背面是本人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确保岗位人员清楚应该做什么,应负哪些具体责任。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对危化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检查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危化生产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或企业员工不能按照胸卡内容掌握自己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的,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予以处罚。 (任二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