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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各地可结合实际扩大峰谷电价政策的执行范围

   2018-07-03 中国节能网8990
核心提示: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岳修虎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称,近年来发改委实施的环保电价政策、工商业差别化用水用电价格政策、居民阶梯价格制度、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等,在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促进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意见》既根据形势变化和发展需要对已有措施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又提出了政策创新。
电力价格工具在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配置中的杠杆作用再度凸显。国家发展改革委7月2日公布的《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具体举措包括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完善峰谷电价形成机制、完善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等。上述政策将令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付出更高成本,对绿色环保企业则实施降价激励。
 
QQ截图20180703073256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岳修虎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称,近年来发改委实施的环保电价政策、工商业差别化用水用电价格政策、居民阶梯价格制度、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等,在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促进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意见》既根据形势变化和发展需要对已有措施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又提出了政策创新。
 
各地可根据需要扩大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执行行业范围
 
差别化电价方面,《意见》要求,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严格落实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7个行业的差别电价政策,对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用电(含市场化交易电量)实行更高价格。各地应及时评估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效果,可根据实际需要扩大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执行行业范围,提高加价标准,促进相关行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能效水平、加速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基于单位产值能耗、污染物排放的差别化电价政策,推动清洁化改造。各地出台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应及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差别电价政策在中国已实施多年。2004年6月,国家发改委将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产业,按照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的分类,试行差别电价政策。允许和鼓励类企业用电执行正常的电价,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用电价格在正常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加价2分钱和5分钱。该政策对遏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缓解电力供应紧张矛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电力供应紧张状况逐步缓解,个别地区开始擅自对高耗能产业用电实行价格优惠。2006年10月,《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意见》出台,要求禁止各地自行出台优惠电价措施、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并将黄磷、锌冶炼2个行业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目前,国家发改委对铁合金、电石、烧碱等7个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对限制类、淘汰类的企业用电实行加价,对电解铝、水泥、钢铁3个行业实行阶梯电价,能耗越高、电价越高。
 
发布会上,岳修虎充分肯定了差别电价政策的实施效果。“比如水泥行业,在阶梯电价政策实施之前,有20%左右的产能,相关的生产线能耗标准达不到国家标准,实行这项政策之后,有关部门统计达不到要求的生产线一半淘汰了,另外一半通过改造升级达到了国家标准,效果非常明显。”在各地调研基础上,《意见》授权地方在落实现有政策基础上,可根据需要扩大差别电价和阶梯电价的行业范围。另外,可提高加价标准,在过去的政策中,国家根据不同行业有一个加价水平,现在授权地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己来设定加价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此番政策升级,将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的市场化交易电量也纳入提价范围。
 
加大峰谷电价实施力度
 
峰谷电价形成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加大峰谷电价实施力度,运用价格信号引导电力削峰填谷。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在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前提下,建立峰谷电价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扩大销售侧峰谷电价执行范围,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峰谷时段,扩大高峰、低谷电价价差和浮动幅度,引导用户错峰用电。鼓励市场主体签订包含峰、谷、平时段价格和电量的交易合同。利用峰谷电价差、辅助服务补偿等市场化机制,促进储能发展。利用现代信息、车联网等技术,鼓励电动汽车提供储能服务,并通过峰谷价差获得收益。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推行居民峰谷电价。
 
峰谷电价就是根据每天需求量的变化,分成了高峰、平段和低谷三个时段,不同时段用电价格不同。在原有政策基础上,《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峰谷电价政策执行力度,授权地方结合实际,可扩大峰谷电价政策的执行范围。另一方面,地方可自行确定和动态调整时段,究竟什么时候是峰,什么时候是谷,可由各地根据自己情况来确定。《意见》同时允许地方拉大高峰和低谷时段电价的价差。
 
降低环保产业用能成本
 
此外,《意见》要求完善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2025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海水淡化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据介绍,目前污水处理和港口岸电运营、海水淡化执行大工业两部制电价,平均价格0.65元/度左右,其中容量电费折合有9分钱。2025年底前免收相关企业的容量电费相等于给这些企业降低14%左右的用电成本。为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对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的用电免收容量电费”政策延长到2025年。
 
除上述举措外,《意见》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碳排放权交易、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和绿证交易制度等绿色价格政策,对影响面大、制约因素复杂的政策措施可先行试点。
 
岳修虎称,用价格政策来促进绿色清洁发展的经典案例之一,是燃煤发电机组的环保电价政策。燃煤发电机组的环保电价政策。据其介绍,中国的发电量中有70%是燃煤发电,降低燃煤机组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等污染物排放,是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途径。2004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先后出台了支持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等环保电价政策,对实施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机组电价每度电加价2.7分;对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新机组加了5厘钱、老机组加了1分钱。“这个政策有力支持了燃煤机组的改造。据环保部门统计,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带来了非常好的效果,在全国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的排放总量分别降低了22%、25%和11%。二氧化硫的排放从2005年的每度电6.36克降低到0.39克,氮氧化物的排放从2005年的每度电3.62克/度,下降到0.36克/度,这个幅度非常大,所以政策效果十分显著,各方面非常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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