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意见”提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构建农业绿色发展制度体系。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建立农业生产力布局、耕地轮作休耕、节约高效的农业用水等制度,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
推动建立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转移防控机制,构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
扎实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重大行动
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支持果菜茶优势产区、核心产区、知名品牌生产基地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示范,引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多种方式积造施用有机肥,集成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加快实现化肥使用量负增长。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加大绿色防控力度,加强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基地和果菜茶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基地建设,推动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扶持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集成推广全程农药减量控害模式,稳定实现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推进畜牧大县整县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规模养殖场和第三方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集成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动形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可持续运行机制。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依法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统一规划,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以东北、华北地区为重点,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积极开展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打造深翻还田、打捆直燃供暖、秸秆青黄贮和颗粒饲料喂养等典型示范样板。
切实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
加强污染源头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排查,严格执行环境标准,控制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同时加强灌溉水质管理,严禁工业和城市污水直接灌溉农田。
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风险区加密调查、农产品协同监测,进一步摸清耕地土壤污染状况,明确耕地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在耕地土壤污染详查和监测基础上,将耕地环境质量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
以南方酸性土水稻产区为重点,分区域、分作物品种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合理利用中轻度污染耕地土壤生产功能,大面积推广低积累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扩大污染耕地轮作休耕试点,继续实施湖南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