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愿行动的性质来看,这本不足为奇。但是,从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持续动力的视角,这种停滞并不是符合全社会的利益。我们需要在维持“自愿”的基本含义基础上,探讨一些行为经济学方面的“助推”(nudge),来扩大这一市场的规模与有效性。
本文中,笔者将结合过去的一些政策实践,来探讨如何维持自愿的要义,以及如何实现助推的几种方式,供决策者参考。
自愿行为不能被“胁迫”
过去,我国政府出台的很多政策,名为自愿,实际上带着“胁迫”性质。典型的就是2015年出台的《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用不改造的市场份额(发电小时数)去补改造的,谁不参与谁倒霉;以及东北的所谓“调峰辅助服务”,不参与深度调峰就出钱。这种通过“讲个优点,就从大伙锅里(统一市场)额外舀饭吃”,构成了胁迫的一种。如果市场流动性充分,最终的结果肯定是大家都参与,政策也就成了一刀切的强制性政策。
另外一种则是默认消费者买单,属于一种鼓励式胁迫。比如2017年《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首批“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属于这类。要“给予国家有关能源灵活价格政策,优先使用国家能源规划所确定的各省(区、市)火电装机容量、可再生能源配额、碳交易配额、可再生能源补贴等指标额度”。就是不知道,这些项目,包含超越私人利益的公共利益成分有多少,为何要破坏统一电力市场,进而消费者买单?
电力作为一种对消费者均一性很强的商品,区别于汽车、服装日杂等消费品。人们会因为额外喜欢某个品牌支付产品溢价,也可能因为“求酷“购买类似油车配置但是价格高一倍的特斯拉。但是在用电这个问题上,似乎“风电比火电高冷”的说法很难说得通。
通过给绿电划成分,割裂电力统一市场运行,是严重违反市场化改革价值观(这是目前强制配额核算的方式)的,这条路也不是方向。绿证不能走以上的老路,它只能通过额外于电力的其他方式去刺激助推其需求。
潜在的几种助推绿证自愿认购方式
行为经济学理论在非主流经济学家、芝加哥大学教授塞勒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这一理论总结了作为感性的人类个体的种种非理性。这方面的典型例子包括:人们对于同样获得与损失的感受不对称;更加关注公平,而不仅仅是个人绝对获得;信息不完全容易产生认知与选择偏见;迷恋小概率。
如何利用这种非理性实现良好的目的,就是助推。基于这种理论,要更大力度的推销自愿型绿证,可能潜在的方式包括:
让购买者获得更大的心理满足感。例如在证书的基础上增加其他的识别环节,如区块链数据库的记录、大型活动的公开授予仪式等、每半年的定期追踪等。
让绿证变成统一价格。“光伏成本比风电高,所以其绿证价格就贵”这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统一市场才能消除消费者在“贵了心疼”、“便宜了无法炫耀”之间的徘徊心理。
允许在远期自愿绿证参与强制绿证市场的可能性。比如在10年后,允许自愿绿证,通过一定的方式与比例转化,参与强制市场(从而也实现平抑强制市场价格的目的),使其具有额外的“收藏”价值,并促进流动性。
将绿证与某种性质的彩票抽奖相结合。奖池通过前期的绿证收入提取百分比设计。
绿证要允许无限次数的转让。只要完成登记更新并在绿证的有效期内。
助推用户多次购买。默认首次购买之后自动延续三到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