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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部署黑臭水体治理 将建运维管理队伍与绿色审批通道

   2018-10-16 中国网7910
核心提示:住建部、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中国网10月15日讯(记者 董小迪) 加大对黑臭水体治理的资金支持,建立污水管网等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队伍,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黑红名单......住建部、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根据《方案》,到2018年底,36个重点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将高于90%,基本实现“长制久清”。2019年,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到2020年底达到90%以上,同时,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尽早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建立长效机制 建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队伍
 
对已整治完成的水体,《方案》督促各地以“河长制”为抓手,建立长效机制,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运营维护,建立污水管网等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队伍、落实维护资金。
 
根据《方案》,城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城市建成区内每个黑臭水体均要由同级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河长、湖长,作为责任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河长、湖长要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做好日常巡河,对沿岸垃圾堆放、污水直排口等要及时采取解决措施,严禁小散乱污通过雨水管网直排入河,定期做好管网清淤疏浚工作。
 
加大资金支持 建立黑红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被纳入《方案》,并将于今后2年将连续开展,以加强对未完成水体整治城市的督导。
 
针对整治面临的资金压力,《方案》明确将加大各级财政对黑臭水体治理的支持力度,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按规定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尽快调整到位,原则上应补偿到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正常运营并合理盈利。
 
此外,还将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强信用管理,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黑红名单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明确技术路线 强调整体推进
 
“自2015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以来,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2000多个黑臭水体的开工率超过90%,36个重点城市建成区已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但治理同时也存在反弹等问题。”住建部城建司副司长杨海英坦言。
 
对此,《方案》提出“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的技术路线,要求从源头控制污染物,加强过程控制,系统整体推进治理。
 
在控源截污方面推进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强化生活污水处理、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加强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在内源治理方面,加强河道清淤疏浚和水面、岸边垃圾收集处理。
 
在落实海绵城市理念,推进生态岸线建设,从源头控制雨水面源污染的同时,积极利用再生水和雨水回补城市水体,加强流域生态流量的统筹管理,恢复水体生态基流,实现活水保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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