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价格政策截图。
据长城网10月16日讯(记者 王棋)为推动清洁供暖工作,2018年河北省将继续执行去年的清洁供暖用电、用气价格政策。
根据2017年出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供暖期居民采暖用电谷段时间延长2小时(即谷段20时至次日8时,峰段8时至20时)。供暖期居民采暖用电价格执行阶梯电价一档标准。清洁供暖企业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用电,免收高可靠供电费。大力推进市场化交易机制,鼓励清洁供暖用电电量,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就近优先直接消纳。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采暖用电,峰段、平段执行相应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谷段输配电价按平段输配电价的50%执行。
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销售价格,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同时,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农村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价格执行阶梯气价一档标准,对城镇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可单独制定阶梯价格政策。
注意事项
电采暖客户须到所在区域的供电部门营业窗口办理用优惠电价申请手续,提供房产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电采暖设备(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相关资料,填写“电采暖客户用电申请单”,配合供电部门现场勘查。
安装电采暖的客户申请容量需满足房屋整体供热需求,并根据申请容量和电力部门规定的管理程序进行设计施工,单独接线、单独装表计量。
各地均存在一定差异,详细情况还需咨询当地供电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