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中,委员们一致认为,近年来,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区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在散煤燃烧治理方面,内蒙古自治区把燃煤锅炉综合整治作为工业领域治理散煤燃烧的重点,正在努力推进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推进全区火电机组及35蒸吨及以上燃烧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力争实现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全覆盖。据了解,2013年一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累计淘汰燃煤锅炉5358台,总计2万蒸吨,减少燃煤量321.5万吨。2018年底前,计划全部完成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在推进集中统一供暖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各地以“棚户区”拆迁改造为重点,集中整治“城中村”“城郊村”散煤燃烧污染,同时强化城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热力规划,优化布局,加快集中供热重点工程建设。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集中供热面积达到7.35亿平方米;改造各类棚户区22.1万套,减少燃煤散烧约180万吨。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PM2.5在京津冀以及周边7个省(区、市)中最低,也是其中唯一实现达标的地区。同时,委员们也感到, 当前内蒙古自治区“治理散煤燃烧,推进清洁取暖”工作仍然面临很多挑战。比如,具体配套措施不完善、难落地的问题,考核评价体系不健全的问题,热源保障不充分的问题,电代煤、气代煤这“双代替”的科技应用问题,包括清洁炉具的改造、推广等方面,都有很大的改进和发展空间。为了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我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总体情况,调研组又专门到河北、山西和黑龙江省考察学习三地的经验做法,并且走访了自治区环保厅、发改委、住建厅等部门,查阅了大量资料,广泛征求相关专家学者意见,反复论证工作重点和对策,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坚持典型引领、注重综合施策、发挥能源优势、强化科技支撑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