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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渭平原提出高于京津冀的治污目标:双降4%

   2018-10-29 界面2390
核心提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汾渭平原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4%左右,汾渭平
 “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汾渭平原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4%左右,”汾渭平原提出高于京津冀的治污双标。

2018年2月2日~3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2018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强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坚决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

这是汾渭平原地区首次被列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也是第一次被提到蓝天保卫战“主战场”的地位。

为何将汾渭平原划入重点区域?

汾渭平原是黄河流域汾河平原、渭河平原及其台塬阶地的总称,包括山西省和陕西省的西安、咸阳等地。

2017年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位城市依次是: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唐山、太原、西安、衡水、郑州和济南市。记者注意到,这十个空气质量较差的城市全部被纳入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中提到的“主战场”,其中太原、西安位于汾渭平原。

专家指出,汾渭平原被纳入重点区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近年来,西安、临汾等汾渭平原地区城市大气污染出现反弹,不降反升的城市诸多,特别是在秋冬季大气污染形势较为严峻。

2018年4月2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明确,将制定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出台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此次,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汾渭平原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4%左右。

而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 (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

根据《方案》,本次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含西咸新区)、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含韩城市)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方案》提出推进焦化钢铁等行业升级改造,2018年12月底前,山西省制定焦化行业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焦化、钢铁、建材等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工作,列入去产能的钢铁企业,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全面启动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运行寿命超过10年的焦炉淘汰工作。

《方案》还提出因地制宜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2018年10月底前,各城市重点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并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明确具体安全生产措施。

2018年6月12日,生态环境部印发《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以进一步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及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督查范围包括汾渭平原11城市,其中包括山西省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10月5日,据生态环境部网站消息,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其中90个督查组对汾渭平原的102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发现涉气环境问题108个(其中1家企业有3台应淘汰燃煤锅炉、1家企业有2台应淘汰燃煤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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