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清理整治
“散乱污”企业2231家
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修订了《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企业治污和大众参与大气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
依法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严格追踪问效问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力、连续排名靠后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2017年问责964人(次),在全市形成了铁腕治霾的高压态势。
近两年来共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2231家。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严把审批关,不断优化造纸产能、印染产能、平板玻璃和棉纺产能等产业结构。目前共淘汰黄标车、老旧车23.5万辆,我市公交车的清洁能源替代率达到了100%。
强化铁腕执法,严肃违法查处。2016年以来共移送公安72起、移送司法30起、拘留54人。
“一煤独大”的局面
短期内仍难以改变
报告显示,市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空气质量改善方面还不尽如人意,治理污染的复杂性、艰巨性依然存在。
结构性污染问题较为突出。我市能源结构不尽合理,受清洁能源供应保障不足因素制约,对煤炭的依赖度比较高,“一煤独大”的局面短期内仍然难以改变。运输结构问题突出,机动车污染逐年加重。非道路工程机械排气污染管控还不到位。
扬尘污染防治问题依然突出。主要体现在道路扬尘、建筑工地场地、两类企业和“三场”扬尘污染防治的措施还不够扎实细致。
餐饮油烟、汽修企业有机废气治理还不到位。餐饮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没有统一标准,城管部门在餐饮油烟日常监管中,缺乏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检测设备,不能及时、准确地确定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是否达标。环保、城管部门不能及时指导、监督餐饮单位采取油烟治理措施,增加了后期监管的难度。餐饮企业不按规定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情况时有发生。
“散乱污”企业和工业企业废气整治不彻底。造成大气污染的“散乱污”企业界定范围和界定标准还未明确,底数还不清楚,相关部门和属地采取整治措施的依据不充分,整治工作存在一定的难度。
此外,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在落实、落细、落小上还有差距;网格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化建设较为滞后。
严格依法治本
切实加强污染源头治理
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强化了政府和企业的法律责任,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为真正能把法律法规落到实处,针对此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把大气污染防治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改善民生统筹起来,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信心和更有效的措施,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严格依法治本,切实加强污染源头治理。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一法两条例”逐条梳理问题,尽快健全相关措施。
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推动空气质量加快改善。针对我市扬尘污染严重的地域性特点,各区县、开发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把扬尘污染防治的现有规定、标准落到实处。要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对全市施工工地进行检查。
严格落实各项法规制度,强化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实行领导包抓制,夯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科学设置网格,确保全市管辖区域全覆盖,实现管理无死角、巡查无盲区、监测无空白。
加快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特别是进一步加快“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和空气监测子站建设,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对全市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排放进行全覆盖实时监测、监控,提高科学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