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浙江、江苏等经济发达、人口密度大的地区,对恶臭的投诉已占环境投诉的30%左右。在某些石化、化工产业集中的地区,甚至90%的环境投诉都来自恶臭问题。
原环保部总工程师杨朝飞在论坛上介绍,自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全国各地恶臭/异味扰民案件屡见不鲜,一些地方政府、企业因此被追责,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已成为环保督察的重点内容之一。
杨朝飞分析,造成恶臭污染的原因很多,有城市规划的问题,有产业政策的问题,有企业环保意识问题,也有环境监管方面的问题。我国《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八种恶臭污染物的一次最大排放限值、复合恶臭物质的臭气浓度限值及无组织排放源的厂界浓度限值。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现行标准管理规定简单,引用的监测分析方法落后,分区执行不同排放限值有失公平原则,污染物项目数量亟待增加,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宽等问题亟待解决。
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王亘表示,目前国家正在准备修订恶臭污染物排放的现行标准,以适应当前要求。
王亘建议,恶臭污染物产生单位应注重源头削减和全过程控制,选择适宜的控制技术和净化设备,同时利用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现恶臭污染精细化管理,提升信息化管理的手段和水平,提高管理效率。
针对当前我国恶臭污染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王亘认为应重点在恶臭污染暴露评估、识别检测、预警溯源、扩散模拟、管理控制等领域进行科技投入和创新,并加快成果的转化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