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供暖季开启以来,面对上游气源价格全面上浮,天津、河北、湖北、陕西、山西、黑龙江、江苏等多地密集听证,对居民和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做了上下游联动和季节性的上调,后期将有更多城市加入涨价大军。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自今年6月10日开始,全国开始执行新的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价格水平按非居民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增值税税率10%)安排。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实施一年后允许上浮。目前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差较大的,此次最大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每千立方米350元,剩余价差一年后适时理顺。同时,推行季节性差价政策,鼓励市场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