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工信部印发《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行动计划(2017-2019年)》(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在单位产品能耗水耗限额、产品能效水效、节能节水评价、再生资源利用、绿色制造等领域制修订300项重点标准,基本建立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体系。
《行动计划》指出,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是依法规范工业企业用能行为、推动工业节能和绿色发展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推动出台了《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结合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需求,印发了《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领域技术标准体系》,不断加大标准的制定、宣贯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在标准制修定方面,制修订了400多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产品能效、水效、再生资源利用等标准,初步形成工业节能和绿色标准基础,有效推动了工业企业能效提升和绿色转型,为超额完成“十二五”工业节能目标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工作中仍存在标准覆盖面不够、更新不及时、制定与实施脱节、实施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行动计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是落实制造强国战略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攻坚阶段,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在协调各类标准需求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制修订,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合理的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体系。《行动计划》同时对本次行动计划期间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重点予以了明确:
(一)针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加快制定一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标准。
重点在钢铁、建材、有色金属、机械等行业制定一批节能节水设计、能耗计算、运行测试、节能评价、能效水效评估、节能监察规范、再生资源利用等标准,支撑能效贯标、节能监察、能源审计等工作。
重点在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效、工业节能节水设计与优化、分布式能源、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绿色数据中心等领域制定一批节能与绿色技术规范标准,推动节能与绿色制造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
加快制定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标准,指导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二)针对部分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能设备标准标龄超过三年、不能体现技术和能效进步、无法适应工业绿色发展新要求等问题,缩短复审周期,加快修订更新一批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
对钢铁、建材、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和轻工等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进行梳理,分类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实现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全覆盖和滚动更新,并研究将“领跑者”指标纳入能耗标准。
在钢铁、机械、电子、有色金属、轻工、航天等行业加强产品设备能效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确保标准指标先进,对用能设备起到引导约束作用。
完善节能管理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能源管理相关标准,推动工业企业加强节能管理。
根据《行动计划》我国将重点在钢铁、石油和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开展能效水效对标达标活动,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制度,遴选发布能效标杆企业名单和能效指标,发布能效最佳实践指南,促进工业企业追赶先进,带动行业能效水平整体提升。
《行动计划》要求,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标准化工作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中的作用,强化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制修订,扩大标准覆盖面,加大标准实施监督和能力建设,健全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工作体系,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并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加强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工作投入,引导社会组织、工业企业等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切实发挥好标准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